《法学杂志》2023年第4期要目|刑法|法律|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民法典》第642条第2款确立了保留所有权出卖人在与买受人协商失败时可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行使取回权的规则,但鉴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的前提在于非诉性,必须重新审视《民法典》第642条第1款的规定,从取回权行使与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类似性证成出卖人行使取回权案件的非讼性质。参照适用规则过于注重...
人民法院案例库: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汇编(50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42条规定了出卖人取回权的两种实现方式,即取回标的物和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行使优先受偿权。当出卖人主张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审查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买卖合同双方应就所有权保留达成合意;第二,买受人出现法定或约定违约情形,对出卖人债权构成实质性损害;...
发包人破产情形下,承包人是否能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行使取回权
取回权是指债务人进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后,对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或债务人作为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控制的财产,财产所有人或出卖人所享有的取回该财产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38条虽规定了权利人享有取回权,却未明确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构成要件。在建设工程领域,履约保证金以往多表现为...
电气设施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否适用出卖人取回权?[云亭破产纠纷...
一、对于出卖人来讲,在动产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已经发货,买受人在未收到亦未付清全款时进入破产程序,出卖人享有取回货物的权利。出卖人行使该种权利一般需要满足三个要件:第一,买受人进入破产程序;第二,买受人尚未付清全款;第三,买受人进入破产程序时尚未收到货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该处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
民法典体系下所有权保留出卖人权利的实现路径与对抗效力
取回权从出卖人所保留的权利仍系所有权出发,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规定了出卖人的取回权。根据该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这3种情形下,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
徐小庆|论所有权保留中出卖人之破产取回权
第二,“当事人可以参照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清算规则(www.e993.com)2024年7月11日。担保物权说认为,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负有清算义务,这使取回权和担保物权在行使结果上一致。取回权的行使与所有权返还请求权不同,故取回权只是行使担保物权步骤之一。取回权基于出卖人的所有权,但保留卖主不能自力取回标的物,仅可在取得生效判决等执行凭据后申请...
破产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情形下共益债的认定
其意涵非常明确,即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若因此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该部分损失可以申报债权,其余部分只能依法定程序和一般标准予以认定,从该条亦可以看出立法者并无将合同相对方权益认定为共益债的倾向。3.时间要件和共益性存疑,与共益债的立法本意不符。
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动产物权变动但并未交付是否享有取回权?
债动产物权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要件,无论交付的方式是现实交付还是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当事人之间仅仅就物权的转移达成协议,但未就该动产达成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占有改定协议的,不能构成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占有改定,故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进而,债权人并具有动产物权,不得行使取回权。
??误付但未特定化的货币资金不适用破产取回权
如果取回权成立,将使橡树公司获得全部款项,其他债权人无权分配;如果以不当得利之债参与破产分配,则橡树公司与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一致。因此,在判断橡树公司行使取回权还是申报不当得利债权时,除了分析破产取回权成立的构成要件之外,还需要兼顾破产程序其他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与破产程序不同的是,执行异议之诉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