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执法、司法衔接有哪些法定优势?
按上述法条规定,生态环境损害侵权构成要件包括违反国家规定的侵权行为、生态环境损害后果,以及该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倘若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也不用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或赔偿的侵权责任。如排污单位依法持证排污,符合国家规定的,不构成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自然也无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
依据法益对“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进行类型构建
而且,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的认定程序复杂、周期长、费用高,是办理环境污染案件公认的难题。“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尚为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之一,且是对生态法益受侵害的准确表达,这决定了对其予以类型构建具有理论与实务的双重必要。应当承认,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展开,须以刑法确立犯罪所欲保护的法益为指...
马凯旋|环境公益诉讼的法治化路径:正当性证成及适用限制
传统侵权的成立必须有对特定主体之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这一构成要件,因此对环境侵权的追责无法获得传统侵权理论的法理支撑。公益诉讼即是为了解决不特定多数人利益遭受损害或者存在遭受损害的现实危险但找不到直接利害关系人充当适格主体的技术难题。基于上述难题,环境法学者倾向于将环境利益作为一种与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并列的...
管好用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违法性、主观故意性、后果严重性等构成要件进行法律上的设定,明确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额考量的具体因素,以确保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中提出的惩罚性赔偿罚当其过,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的法律效果。
江苏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执法方式 推动绿色发展
2022年,南通市就制定出台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试行)》,部署开展惩罚性赔偿改革试点工作,并于2023年进一步明确了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计算方式等内容,确立修复优先等工作理念,对原有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停止侵害责任适用研究
停止侵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其可以分解为两个要件:行为具有发生的可能;行为一旦发生则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果关系并不是停止侵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恢复性责任的构成要件。停止侵害区分为停止行为和改善行为。停止行为适用的情形有两类:第一类是行为本身被法律所禁止;第二类是行为虽未被...
环境岂能随意污染
——《江河之上》中生态环境损害涉及的法律问题(上)《江河之上》是一部环保司法题材的电视剧,该剧取材于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真实案例,讲述了环境资源法官罗远、法官耿念、法官林海岚与环境专家、法庭顾问夏未冬等人,在一连串环保案件中打击污染犯罪、维护环境生态、探索司法改革、捍卫公众权益的故事。
陈记平 宋思杰|数字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数字民事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对应不同构成要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时,其构成要件是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只需要具备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即可,无须考虑过错。与传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相比,数字民事...
论机会利益的损害赔偿
三、机会利益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四、实现机会利益损害赔偿的途径和方法引论机会利益(opportunityinterest)的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的命运,类似于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在侵权法中的遭遇。对机会利益的损害赔偿持否定观点者,至少抱有怀疑态度者,为多数,其理由大致如下:(1)机会利益难以合理确定,这导致举证证明上存在困难,难...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法律责任解读
在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类型。而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滥用权利”是其行为的主要特征,因此,主观过错一般应是故意,而不包括过失。因为“滥用”本身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判断股东是否存在故意一般会依据股东行为来反推认定。司法实践中,该要件一般争议不大,法院对该要件关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