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名实不符的理解与适用
Ⅰ、融资租赁交易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属性,缺一不可。《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只有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双方才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否则属于“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应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即借款合同关系处理。Ⅱ、构成“名为融资租赁实...
李定邦|论承包人放弃或限制相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往往涉及施工人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材料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所有权取回权的性质,而工人工资债权则具有基本生存保障的性质,放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材料款权利和工人工资权利,明显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第三,允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预先放弃违反了立法初衷;第四,从社会防范的角度看,如果这种权...
所有权保留实现路径的体系协调
由此可见,《民法典》第643条实已贯彻了功能主义担保观,取回标的物之出卖人本质上享有一项受制于赎回权的“质权”。相应地,买受人成为“实际所有权人”,并享有剩余价款的返还请求权,标的物增值利益归其所有;出卖人则享有担保性所有权或成为“形式所有权人”,只能在价款利益范围内主张权利。正由于出卖人仍为“形式...
张明楷新作:供卡人掐卡、取款行为性质|银行卡|诈骗罪|存款人|法学...
但是,成立委托物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在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前就已经占有了行为对象,而在例2中,沙国芳是“通过挂失、补办新卡及注销相关业务等方式,实现对账户实际占有控制权”,这一控制账户的行为是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而不是在犯罪行为之前对账户或账户资金的控制。通过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才控制行为对象的事实,不能被评...
《法律适用》2023年第12期要目|立法|非讼|破产法|民事诉讼|司法...
以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上的“诉的利益”取代源自苏联法的“主管”作为识别受案范围的理论依据对保障当事人诉权行使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忽略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内在逻辑、存在着解释力不足的固有缺陷。从司法权运行的制度逻辑出发,实定法对民事审判权的配置方案与诉权要件可以同时构成受案范围审查的双层理论依据。通过规范...
??误付但未特定化的货币资金不适用破产取回权
综上,误付但未特定化的货币资金不符合取回权的构成要件,通过不当得利申报债权也符合破产程序集体公平清偿的立法宗旨(www.e993.com)2024年9月9日。(案例刊登于《人民司法》2022年第8期)
发包人破产情形下,承包人是否能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行使取回权
取回权是指债务人进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后,对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或债务人作为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控制的财产,财产所有人或出卖人所享有的取回该财产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38条虽规定了权利人享有取回权,却未明确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构成要件。在建设工程领域,履约保证金以往多表现为...
最高院:破产债务人转让取回权标的物所得的价金原权利人是否有权...
即便转让取回权标的物所得的价金可以由原权利人取回,也应满足该价金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或者虽已交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这一前提条件。本案中,处分马泰源三只股票所得的价款进入了王萍1xxxxxx2资金账户,且已与账户内的其他资金混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综合考虑前述情形,马泰源行使取回权的基础已不存在...
法院发出的协助函是否具有确权效力,破产债权人能否据此主张取回权?
第二十六条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破产后,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占有房屋的购房者,是否享有取回权?
对管理人而言,要对抗购房者取回权的主张,须证明债务人对特定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有对抗性、足以排除购房者一般债权的权利。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