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鹏成 吴惟予|无人船舶碰撞责任保险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通过以上两个定义可以归纳出无人船舶的四个构成要件:(1)不搭载船员(包括船长);(2)可移动;(3)移动受控制;(4)移动范围在水上,以此将无人船舶与自主水下航行器(AutonomousUnderwaterVehicle,AUV)区分开来。为了更好地衡量无人船舶的自动化水平及责任划定依据,IMO按照船上是否有人以及远程操控的程度将船舶分成...
唐丽云|船舶碰撞致油污损害中非漏油船舶责任问题研究
有学者以法律解释而分析出,“第三人”可被理解为特定主体之外的他方主体,财产损失范围不仅限于碰撞船舶之上的财产,且根据海商法第1条规定得知其调整的船舶关系应被理解为包括船舶油污法律关系,故海商法第169条第2款及于船舶碰撞导致的油污损害。
王宁|民法典背景下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中滞期费司法适用的误区、风险...
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约定由航运公司申请并登记为船舶经营人,船舶所有人登记信息不变;二是约定将航运公司登记为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船舶实际所有权为个体船东。从实际经营主体看,可以由挂靠公司实际经营船舶,即挂靠公司严格按照行政法规对挂靠船舶进行安全管理,并以自己名义洽谈运输业务并签约,监督管理个体船...
《船舶碰撞纠纷类案办案要件指南》——典型案例要览
裁判要旨:船舶间无接触碰撞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海上船舶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船舶间没有直接接触、有实际损害发生并且与无接触船舶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损害船舶以外的一方存在过失。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
【微头条】间接碰撞和浪损的关系是什么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中国规定的船舶碰撞概念主要建立在传统的狭义的船舶碰撞概念的基础上,同时又融合了《里斯本规则》中一些较为先进的立法规定,因而处于传统概念和新概念的折衷位置上。中国的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则包括:1、碰撞双方均为船舶因此排除了船舶和非船舶、非船舶间的碰撞,排除了军事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和其他...
【白皮书全文】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船舶产业发展审判情况和典型...
其中,船舶建造类纠纷56件,船舶修理类纠纷50件,船舶配套产品买卖类纠纷60件,船舶建造相关的金融纠纷(船舶建造融资纠纷、与船舶建造有关的银行保函纠纷、船舶建造保险纠纷)34件,涉船舶建造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30件,船舶修建中介、船舶设计等其他类型纠纷7件(www.e993.com)2024年11月21日。
【学术研究】浅论在长江干线航行的客渡船的避让义务——建议对...
船舶避碰的内在精神应该是各尽义务并发扬协作作风。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及无过错责任三种责任形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类型,其责任构成要件一是违法行为,二是损害事实,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无须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要件,只要具备前...
中国无人船的政策与法律规则应对
第一阶段为2020年至2021年,要求对智能船舶术语定义、分级分类等基础共性标准形成支撑,在智能船舶关键技术应用标准方面取得突破,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标准满足实船建造需要。第二阶段为2022年至2025年,要求智能船舶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应用、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
航次租船合同多种违约救济方式并存的审查
关于平均运费收入及燃油成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船期损失一般以船舶碰撞前后各两个航次的平均净盈利计算;无前后各两个航次可参照的,以其他相应航次的平均净盈利计算。法院认定了涉案航次租船合同的证明力,故该航次可作为计算“健盛”轮平均运费收入及燃油成本的参照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第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以下简称天津小拇指公司)、天津市华商汽车进口配件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商公司)在从事汽车维修及通过网站进行招商加盟过程中,多处使用了“小拇指图”标识,且存在单独或突出使用“小拇指”的情形,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天津小拇指公司擅自使用杭州小拇指公司在先的企业名称,构成对杭州小拇指公司的不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