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案宣判“五宗罪”,一人多角色的刑事风险防范
具体到李铁宣判的5个罪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都需要特定的身份,而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并不要求特定身份,个人犯单位行贿罪也因是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员而非刑法意义上的身份犯问题。(一)受贿罪vs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受贿罪指控事实:2019年至2021年,李铁利用担任男...
职务侵占罪
第十一条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四、案例分享杨某职务侵占罪案件事实:杨某是石市某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也是该公司的法人。201...
案例研究 | 指居排非:未能依规定执行对被告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
对指控被告人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有异议,提出被告人收受孙某1给的人民币30000元后,并没有利用其职务之便关照他的违法建设,不构成受贿罪,应从指控金额中剔除。钟某两次的证言不一致,不应采信,被告人只承认收受钟某人民币10000元贿赂,故其余的人民币20000元应剔除。被告人供述收受黄某3人民币30000元、叶某1人民币3000...
阳光头条|房地产公司发生特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25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执行逮捕,其用违法所得购置的两套房产均已被查封。江某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公安机关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中国新闻网)上海多家物流公司员工因收受贿赂被查,警方揭犯罪手法,20余人落网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在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
笔者认为,对于受贿人收受干股后由行贿人代持的案件,如其实质上谋求的是股权价值,但形式上股权未实际转让或难以判断是否实际转让的情况下,对于行受贿标的的认定,要紧扣受贿罪构成要件,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进行判断。根据《意见》规定,如果认定行受贿标的为分红,则在形式上要求股份未实际转让,实质上要求以股份分红名义...
副总经理被解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去年薪酬超百万
9月19日,南王科技(SZ301355,股价9.73元,市值19亿元)公告称,其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今年9月初,南王科技曾公告称,收到惠安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仙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现立案侦查”。该案件现处于公安机关...
JT&N观点 | 《刑法修正案(十二)》背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
实践中,如果具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能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或盈利的情况下,仍给行为人分配利润;2.公司未给其他股东分配利润,只给行为人分配利润;3.有保证本金、收益或盈利后先将本金退还等与正常商业合作明显相悖的安排或约定。
...以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为视角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二)《刑法》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年薪百万高管被立案侦查
9月3日晚间,南王科技(301355)(301355.SZ)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惠安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仙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现立案侦查。南王科技表示,该案件现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具体情况尚待有关部门的最终确认。除王仙房外的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
业务研讨 | 精准识别为亲友非法牟利表象下的贪污贿赂犯罪
一般情况下,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受贿罪比较容易区分,二者的差异主要包括:一是主体范围不同。前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后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侵犯法益不同。前罪侵犯的法益通常认为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