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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应统筹区、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星光老年之家等设施资源,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规定,设置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下统称“各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辖区面积较小、常住老年人口较少...
严查1.5元/度!广州城中村电费:禁止加收!多个房东被罚款!
根据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卫山北三路某公寓房东刘某某,于2023年5月至7月期间按1.5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出租屋租客、1.2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商铺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改为以0.9元/度的电价收取...
广州公布第二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根据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卫山北三路某公寓房东刘某某,于2023年5月至7月期间按1.5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出租屋租客、1.2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商铺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改为以0.9元/度的电价收取...
多个房东被罚!广州公布第二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根据举报线索,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海珠区后滘西大街三巷某公寓经营者,于2023年5月至10月期间按1.5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内租户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5月10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违规加价收取...
电费1.5元/度?广州多个房东被罚款
根据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卫山北三路某公寓房东刘某某,于2023年5月至7月期间按1.5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出租屋租客、1.2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商铺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改为以0.9元/度的电价收取...
什么是居民合表电价?遇到“电费刺客”如何维权?广州市监局答疑
加价收取水电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各出租屋房东、二手房东等收费主体应切实履行收费主体责任,对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对自身电费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不得擅...
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电费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实施以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法规宣贯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城中村、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电费收费行为规范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加价收取电费行为。为维护广大群众、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现梳理电费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涉及广州城中村电费,监管部门最新回应,并发布公开信
夏季电费具体如何定价?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市民关心的电费问题作出回应。并且,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致全市出租屋房东及租客的一封信,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房屋租赁环节电费收费行为。居民电价计费标准是什么?如何查询电价标准?根据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各类电费收费主体的检查指导 违规加价...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白云区新市西街某出租屋管理者梁某某,于2023年5月~6月期间按1.5元/度的收费标准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7月按电费单价0.6元/度、电力设备损耗及维护等费用0.9元/度...
5月起,广州电费有调整!街坊速看
以广州居民王先生家用电为例,假设5月王先生家用电量为600度,电费计算方式为:260度×0.589元/度+(600度-260度)×0.639元/度,最终约为370.4元。对于用电问题,市民可以致电95598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同时,市民还可以搜索“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或APP查看电量和缴纳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