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临时纳入...
常医保服务〔2022〕147号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3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常州市医疗保...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活动,现将《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
国家医保局通报无锡虹桥医院调查情况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近期,无锡虹桥医院欺诈骗保案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医保局对该院实施专项飞检,已得出检查结论。现就做好案件后续处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坚决查处涉案医院。要督促无锡市医保部门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疗...
国家医保局曝光10个违法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经江苏省无锡江阴市医保局与公安局联合调查,发现原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徐某某多次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先后在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江阴市祝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阴市祝塘镇茂龙村卫生室等处购买各类药品600余种,造成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82万余元。随后,无锡市医保部门追回涉案医保基...
关于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1〕27号)、《关于加强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0〕101号...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
苏医保规〔2023〕3号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2025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正式发布
“江苏医惠保1号”作为面向全省、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具有投保门槛亲民、药品覆盖广泛、续保待遇不变、理赔用心可靠等特点,经历四年的探索实践,惠民品牌效应逐步彰显。省医保局将围绕健全“1+3+N”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切实指导商...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9号)转发给你们,就医保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等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明确常规准入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国家医保局公布10例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件
一、吉林省长春市诚惠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1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宽城分局根据《吉林省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清单》对长春市诚惠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对该药房的店长和店员分别采集了笔录,对购药人进行电话核实询问。经查,该药房存在为非医保定点机构提供医保结算,共计结算金额360.70元;调取该...
省医保局:《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一图读懂文字版
8月25日,《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规划是“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江苏省医保局负责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共约1万8千字。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医疗保障制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