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官员挪用扶贫款被免刑罚 检察院抗诉
2010年10月9日 - 凤凰网
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经开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二被告人均被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吴某系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孙某曾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尉氏县支行副行长,二人均系中共党员。2008年6月下旬,吴某、孙某在主管、经办财政扶贫贴息资金的过程中,预谋挪用财政扶贫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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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经开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二被告人均被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吴某系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孙某曾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尉氏县支行副行长,二人均系中共党员。2008年6月下旬,吴某、孙某在主管、经办财政扶贫贴息资金的过程中,预谋挪用财政扶贫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