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400元!陕西城乡居民2024年医保缴费开始
2.新生儿(1)2025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
陕西推进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一次办”
近日,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涉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查询、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查询等4项业务,用“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申请人可进入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无挤占挪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属地落实基金使用管理责任到位;无擅自增加支出项目、提高待遇支付标准、降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等行为,其中当年度执行省级调剂金的统筹区,不得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基金监管、审计、财政监督等检查发现的基金使用违规行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陕西进一步推进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7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医保局获悉:截至2024年6月底,省内本统筹区个人账户绑定家庭共济关系170.4万人,结算个人账户基金15.2亿元;省内跨统筹区业务开通一个多月以来,新增个人账户绑定家庭共济关系3.95万人,结算个人账户基金749.19万元。2023年12月,陕西省医保局在“陕西医保”公众号开通职工个人账户为父母、配偶...
陕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险种建立省级调剂金
8月2日,记者获悉:为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陕西将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为基础,分险种建立省级统筹调剂制度,均衡各统筹区医疗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和医疗保障可及性,增强制度公平性...
陕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新功能上线→
(1)授权人(职工/灵活)查询:可依次点击服务—个人账户明细查询—经办开始、结束时间选择当前月份—搜索查看扣费记录(2)使用人(城乡居民)查询:可自己注册陕西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通过服务—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查看缴费记录...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功能上线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功能上线为进一步落实职工门诊共济有关政策,助力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日前,陕西省上线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功能。记者了解到,该功能指陕西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共济人),通过陕西医保APP、陕西医保小程序等公共服务子系统的家庭共济功能,绑定在...
陕西推动实现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涉及跨省直接结算等4项业务
近日,为推动全省实现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其中涉及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跨省直接结算等4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用“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共享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2023年陕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848.77亿 总支出771.72亿
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39.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90.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89.8万人,同比增加93.7万人。2023年陕西省医保局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不断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缓解三秦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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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推进落实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