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二)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销售方未使用数电发票但购买方已使用数电发票的,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联系电话:020-37990005传真号码:020-37990006邮政编码:510627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guangdongshuiwu@gd.gov(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下列申请方式)(二)申请方式1.互联网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
数电发票全面推广将带来哪些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票据类别、发票来源、票种、发票号码等条件,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发票相关信息。自然人可以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看、下载、导出、拒收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申请代开的数电发票,并可使用扫码开票、发票抬头...
数电发票全面推广将带来哪些变化? 数电发票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票据类别、发票来源、票种、发票号码等条件,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发票相关信息。自然人可以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看、下载、导出、拒收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申请代开的数电发票,并可使用扫码开票、发票抬头...
你名下有几张电话卡?官方查询渠道→
怎么查?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核验通过即可预约查询名下所有移动电话卡数量。48小时内,专用短信端口10699000会向预留的手机号码反馈结果!温馨提示:请您确认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手机号码,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因为资源有限,同一用户24小时之内只能查询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
国家税务总局: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扩...
国家税务总局: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
国家税务总局: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4年12...
国家税务总局: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