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客户不要发票,是做“未开票收入”还是直接开具普票?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最严发票令!2024年最新发票开具管理注意事项!赶紧转发收藏!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财务请马上转给...
纳税人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4,查看已提交信息。若有变动,则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二、2024年需要对已填写信息进行修改(1)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页面。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2024年。(2)点击进入想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入修改...
纳税人识别号变啦!10月1日起改成18位社会信用代码
即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修订为“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地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即: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继续使用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是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唯一识别代码,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由税收征管法确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的身份识别号码。
关于更新部分企业在税务信息系统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常见问题解答
答:2019年6月22日后,相关纳税人请使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涉税业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用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仍可在电子税务局及金税三期等税务信息系统中查询历史记录。相关纳税人已实名登记及已办理涉税事项仍有效可查。相关纳税人采用账号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同时支持新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解读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衔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衔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明确“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何变化?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衔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