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9500亿欧元、认缴期限100年…新《公司法》堵漏,企业发...
其中,第47条将原来的无期限认缴制修改为认缴期限不得超过5年,第266条则进一步要求存量公司逐步将出资期限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多位接受采访的法律界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注册资本认缴新规的背景是,当下存在一些随意或者非理性、脱离投资者实际投资能力和公司实际需要的一些注册资本数额设定。不过,...
缩短认缴期限,出资加速到期……新《公司法》划重点|媒体融合
此次修改明确规定股东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出资,这一规定可以有效避免认缴期限过长导致的虚高注册资本问题。对于新法实施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逐步调整至五年期限以内。何超法官认为,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要求《公司法》...
国务院新规:明确存量公司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公司...
国务院: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公示认缴和实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公司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公司未按照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京都释法 | 新《公司法》下认缴期限、注册资本如何调整?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该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该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
...分类处理与审慎认定,妥当落实有限公司五年认缴期限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公司法》完成修订,挥别“天价认缴”“期限过长”乱象
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新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公司设置过渡期,要求其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据了解,自2013年《公司法》修改,国家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公司法》修订通过!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做出调整→
新修订的《公司法》施行前已成立的公司如何适用五年认缴期限的规定?答:为实现规范注册资本的立法目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存量公司产生的震荡影响,新修订的《公司法》采用了设定过渡期的立法设计,2024年7月1日前已登记设立的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新《公司法》规定期限的,需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
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注册资本五年实缴到位
新公司法最大的变化,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同时规定,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2013年,我国全面实施...
通知!旧公司应在3年内调整剩余认缴出资期限!实缴资金不一定真的...
3.涉及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自变更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提醒大家,该文件只是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最终的文件,北京的此次《征求意见稿》,是自新公司法出台后发布的首个专门针对之前已经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明确规定。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