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第二十六条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五、开办动物饲养场,应当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饲养场停业的,应当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及主管部门报告。六、动物运载工具、垫料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染疫动物及其...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现...
关于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公示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规定,庄浪县维星生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刘回明,养殖企业地址:庄浪县南湖镇寺门村)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农业农村局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办证条件,拟同意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和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区县核发)实现“一...
申请者可以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在线申请、查询办件进度。目前已在荣昌区试点办理畜牧养殖准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现了为企业和群众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贴心的“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路”、高效快捷。目前,我市申请办理“畜牧养殖准营一件事”可以自愿选择线上或是线下...
养殖朋友注意啦!农业农村部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我部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_霍邱县人民政府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第二十六条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
鸡东新闻网
(一)、承办人A、承办人B自受理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符合条件的填写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二)、收费:1、收费依据:黑龙江省畜牧局、黑龙江省财政局、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发布《黑龙江省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兽药审批检验及饲料添加剂审批检验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黑牧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军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负责军队现役动物和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
关于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一、合法合规(必备条件)1.场址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养殖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具有合法用地手续。具有合法环评手续。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标识代码。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