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立庆:帮助犯的认定难点及其应对 | 中国刑事法杂志202403
就此而言,帮助犯因果关系的特殊性及其理解、不作为帮助犯的成立条件及其与不作为正犯的区分、中立帮助行为成立犯罪的认定标准等,在理论和实务中都有争议,也可谓是帮助犯认定的难点。此外,《刑法》分则还会针对特别的帮助行为规定专门的罪状与法定刑,此时是按照所帮助犯罪的帮助犯处理还是要成立新的罪名或者按照竞合犯对...
今日释法:“中立帮助行为”成立帮助犯的法律认定
1、帮助犯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帮助行为,为他人的犯罪行为起到了实质性帮助的人。1)主观犯意: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故意。帮助犯的明知,对共同犯罪进行了强化,强化犯意是帮助的本质。必须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及这种犯罪行为将要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并希望或者放任通过自己的帮助...
谨慎认定帮信罪中推定明知的反证
谨慎认定帮信罪中推定明知的反证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作为帮助犯的正犯化,帮信罪要求行为人对上游犯罪具有主观明知。但是,这种对上游犯罪的主观明知不能达到认识到具体犯罪事实的程度,否则就可能构成上游犯罪的共犯。因此,帮信罪对上游犯罪的主观明知只能...
涉虚拟货币犯罪技术帮助者的刑法定性
“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说”认为,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助行为规定了特殊的量刑规则,要想构成该犯罪,技术帮助者仍应当满足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帮助犯的条件,同时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独立法定刑。“帮助行为的正犯化说”则主张技术帮助行为在刑法上被提升为了实行行为,具有独立的刑...
人民法院报:支付结算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
帮信罪是否是帮助犯的正犯化?理论上对于帮信罪的性质虽有很多不同的论述,但是我们认为将帮信罪定性为帮助行为的正犯化更符合司法实践。因为帮信是一种帮助行为,但并非所有的帮助行为都是帮助犯,都能与正犯构成共同犯罪,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共犯不仅要求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而且要有共同的主观故意,对于一些虽然客观上与他人...
吴诗昕|网络空间跑分活动的认定与治理逻辑
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规制行为的性质,主要有帮助行为正犯化说、量刑规则说、从犯主犯化说、累积犯说等观点(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事实上,应当肯定累积犯说所指出的本罪规制重点,即处罚那些难以通过其他犯罪共犯论处的行为,但同时也应肯定,其他犯罪共犯也能成立本罪,因此出现竞合的问题。其他犯罪共同犯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帮信罪抑或掩隐罪:支付结算型帮助行为的归属困境及出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犯化以后,依然具有帮助行为的属性。[9][10]量刑规则说则主张,《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的规定不属于帮助行为的正犯化,帮助犯依然是帮助犯,只是因为分则条文对其规定了独立的法定刑,而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帮助犯(从犯)的处罚规定的情形。[11]对比目前学界的两种通说观点,虽就罪名属性的...
贺卫:网络犯罪共犯正犯化的批判性反思
而帮助犯这一共犯形式,从危害性上来讲,又显然小于正犯。因此,对实际危害远大于“正犯”(实行者)的帮助行为,如果按照传统的处理模式,其量刑要比正犯轻得多。对此,笔者用前文已论及的我国共同犯罪“分工+作用”的双层区分标准即可回应。在此重申,传统的共犯归责模式会导致共犯与正犯之间的量刑失衡甚至倒挂的问题,在...
陈兴良 | 共犯行为的正犯化: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视角 |...
张明楷教授提出帮助行为绝对正犯化、帮助行为相对正犯化与帮助犯的量刑规则三种情形:所谓帮助行为的绝对正犯化是指帮助犯已经被分则条文提升为正犯,与其他正犯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分则条文可能使用了“帮助”“资助”“协助”等用语的情形。所谓帮助犯的相对正犯化,是指帮助犯是否被提升为正犯不可一概而论,需要独立判断...
帮助行为正犯化视角下帮信罪的对象范围
帮信罪是帮助行为的正犯化,是独立的罪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其明确的罪状规定,符合罪状规定的就是本罪的实行行为。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犯罪”范围的讨论,最核心的就在于是否承认没有达到法定罪量要素的信息网络违法行为属于帮信罪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