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建设工程监理报表联系人:唐国祥????0931-8929751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63号)(从省住建厅官网下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5日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
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办市〔2018〕7号))工作要求,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省厅印发《关于转发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陕建发〔2008〕87号)中“建筑起...
政务公开_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通知》(建保〔2023〕9号),分解下达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新筹集公租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将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分类建立新开工、基本建成和应竣工项目库,实行精准调度。二、绩效...
苏州重要通知!|苏州|附件_手机网易网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4〕120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全省住建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政策宣贯会议精神,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
两地已发文:三级资质直接换领二级、简单换证!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及相关建筑类企业:依据住建部下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明确了原《国务院关于深化“...
本轮疫情波及21省!住建厅紧急提示:黄码、红码、体温异常者一律不...
因个别省份工地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四川省住建厅于昨日紧急发布了2份关于工地疫情防控的文件,值得全国借鉴(www.e993.com)2024年7月6日。1进入工地前,必须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健康码为黄色、红色不得进入。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发现红色健康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并采取隔离措施...
河北省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185号)转发给你们,并对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一、请对照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进行申报工作。按照住建部办公厅要求,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由参与工程的其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是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各...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
为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03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鼓励申报培训机构,凡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培训条件的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