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县一镇政府强行催收耕地承包费,侵害村民利益必须严肃查处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所有权形式。集体土地是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实行集体土地承包制度,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集体土地的发包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2024年6月2...
耕地保护知识100问
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包括我省宽度<1.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
开鲁县“增补承包费”争议:草地转耕地引发合规、权益分配的思考
近期,“中国三农发布”对内蒙古开鲁县“蹊跷的增补承包费”事件进行了报道,引发社会热议。开鲁县作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区域,所涉“增补承包费”实为村集体针对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属于试点内容之一。租户的主要观点在于,草地改造成耕地系个人投入,认为村集体无权额外增收承包费。然而,这一观点忽略了重要事...
开鲁县舆情中耕地“增补承包费”从何而来?专家解读来龙去脉
“增补承包费”究竟是什么?据了解,在该事件中,种植户于2004年承包了双胜村5600亩土地,其中110亩为耕地,其他为盐碱地、草地等,报道披露的合同附件也显示承包地为“牧场”。4月23日下午6点左右,开鲁县发布情况通报:“蹊跷的‘增补承包费’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体对新...
...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海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严格奖惩措施。一是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各县区可视情况...
2024年中央拟定:凡属于这5种情况的,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耕地的性质属于农业用途,农民如果将农业用地用于非农用途,比如占用耕地建房、建厂;或将永久基本农田用于植树造林等等,这些行为均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一经核实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农户尽快复垦(www.e993.com)2024年8月16日。如果农户拒不改正,土地管理部门则有权收回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二、自愿有偿退出...
安徽宿州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沃土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国家落实“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宿州市近年来主动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率先探索开展立法,扎实推进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三农”根基,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宿州...
究竟|开鲁县村镇干部催收的“增补承包费”该不该收?
近日,“中国三农发布”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建华镇种植户被要求交土地“增补承包费”一事,引发广泛关注。4月23日,开鲁县发布通报称,村镇干部催收的“增补承包费”,是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体对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
【社论】“云浩止耕”背后:新增耕地,公平处理
那么当地政府是不是要急于“分蛋糕”,甚至用“新增耕地属于集体,不属于你”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涨租子(“增补承包费”)?能不能藏富于民、施惠于民?我国法律是明确鼓励农民开垦荒地的,《土地管理法》第39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
...关于印发 《贵港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四)严格奖惩措施。一是大力鼓励、引导农户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各县(市、区)可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