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资讯】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缴纳水资源税: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
全面水资源税改来了,万亿节水产业蓄势待发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以节水产品装备制造、节水管理服务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节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节水产业规模达到万亿元,培育形成一...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条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包括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资源。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表以下的水。地热、矿泉水和天然卤水按照矿产品征收资源税,不适用于本...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 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第四条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包括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资源。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表以下的水。地热、矿泉水和天然卤水按照矿产品征收资源税,不适用于...
三部门: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和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的水资源税。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第十八条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实际取用水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
平阴县水务局平阴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平阴县水务局平阴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0124000202402000061二、项目名称:平阴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三、分包名称:无分包平阴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四、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中标价(总价(元))...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发布!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和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的水资源税。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第十八条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实际取用水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发布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和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的水资源税。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第十八条??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实际取用水量;未单独...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附全文)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第四条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包括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
三部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和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的水资源税。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第十八条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实际取用水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