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金方是激素药吗
杏林金方是激素药吗核心提示:杏林金方不是激素药。杏林金方不是激素药。杏林金方是一种中成药,不含任何人工合成的西药成分,因此不属于激素类药物。该药物主要用于治疗风热感冒所致发热、头痛、咽痛等症状。但患者在服用前应咨询医生以确保没有禁忌症,并且对所含草药过敏者禁用。如果症状持续或加重,建议及时就医以...
安徽一房产公司被罚!
1月4日,亳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蜂蜜)生产食品“鹿鞭膏”。该局随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查封,经查,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共9000瓶,货值金额18000元,违法所得4500元。当事人上述行...
“铁拳”行动 |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五批...
2021年1月4日,亳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蜂蜜)生产食品“鹿鞭膏”。该局随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查封,经查,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共9000瓶,货值金额18000元,违法所得4500元。当事人...
售楼部收集人脸信息被罚6万元
1月4日,亳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蜂蜜)生产食品“鹿鞭膏”。该局随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查封,经查,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共9000瓶,货值金额18000元,违法所得4500元。当事人上述行...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食品
安徽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1341600MA2TFGW5G李丹冉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蜂蜜)生产食品“鹿鞭膏”,共生产9000瓶,加工费2元/瓶,成本价1.5元/瓶,货值金额18000元,未销售,违法所得4500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目录-亳州市人民政府
安徽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安徽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1341600MA2TFGW5G李丹冉经查,安徽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蜂蜜)生产食品“鹿鞭膏”,共生产9000瓶,加工费2元/瓶,成本价1.5元/瓶,货值金额18000元,未销售,违法所得4500元...
安徽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16批次食品全部合格
SC20341600341733452104安徽杏林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文采路800号双创产业园A5栋亳州市谯城区李丽花茶店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天润花园二期8号楼3单元501户-3茯湿膏(方便食品)300g/瓶2020/7/31方便食品SC20341600341733453105安徽济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文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