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村民违建二千平房屋”处理情况被披露:镇长等十多名干部受处分
“情况说明”显示,茅市镇坪山村段某某所建房屋主体于2020年3月初动工,房屋主体占地面积527.26㎡,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986.68㎡,没有占用基本农田。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在耕地巡查中发现该处房屋“未批先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极坏。县委、县政府将镇党委书记、镇长免职调离,县纪委监委对17名相关镇村干部...
普法案例-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请看这些案例_信息公开_如东...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村民丁某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7.838亩,非法建设三幢住宅楼。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丁某和徐某租下某市园艺场共28亩农用地。丁某想在园艺场农用地上建房,通过徐某介绍找到某建筑公司的万某,双方口头协议由万某垫资在租来的农用地上建房...
疏堵结合,整治乱占耕地问题 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
针对当前最突出的典型违法情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提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临沂多名村民称基本农田遭大面积破坏,市政府曾开过警示会议
指尖新闻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临沂市曾在2023年8月召开过警示会议,对10个镇街进行警示约谈,被投诉的盛庄街道正是其中之一。原本的农田上遍布建筑垃圾9月16日,在孙培栋、孙安利等多位村民的指引下,指尖新闻记者来到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孙家对河村几位村民的耕地旁,孙培栋指着立在道...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合法吗?
一、关于在耕地建房的相关规定首先明确规定的是,为了保护基本农田在耕地上建房是不合法的行为,其中《土地管理法》中也规定了,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使用荒地的不能占用耕地,可以使用劣地的不能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房或者建房、挖沙等。
身边事|侵占基本农田建房,拆!
《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因此,不管是农村村民还是其他主体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都将面临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此外,《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
河北通报7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2023年3月,霸州市东杨庄乡王坊村村民王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2.2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彩钢房,被卫片监测发现后,东杨庄乡政府在卫片系统填报为“实地未变化”。2023年7月,经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派员现场核查,发现东杨庄乡政府存在虚假填报问题。目前,违建彩钢房已依法拆除复耕。
占耕地建房查处问题扯皮!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12人被问责
2023年8月,双牌县纪委监委对这起持续一年半之久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双牌县纪委监委纪检一室主任蒋楠:经我们全面调查核实,在王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阳明山管理局、阳明山村支两委均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导致事态扩大、后果严重。
这些人乱占耕地建房,被通报了→
三合村村民林某于2016年6月开始,违法占用三合村0.27亩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27亩)搭建住宅类房屋,并于2020年7月3日后续建形成3层半住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的文件规定,属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农村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
第三章建房申请条件第十六条??明确建房分户的基本原则:(一)多子女家庭父母应与其中一个子女共同拥有一处宅基地,独生子女家庭不得分户另行申请宅基地。(二)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分户条件。第十七条农村村民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