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和他的“学术江湖”
著书立说,潜心治学,四十载光阴流逝,王利明教授发表核心期刊文献三百余篇,编著出版《民法总则研究》《合同法研究》《物权法研究》《人格权法研究》《侵权责任法研究》等个人专著2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项目等国家级课题7项,一步步构建着属于他的“学术江湖”,本期就让我们以王利明...
王利明 朱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亮点与创新 | 法学家...
具体而言,《合同编解释》第7条第2款关于当事人一方在订立预约之后的磋商中是否违背诚信,第8条第2款关于违反预约的损害赔偿,第16条关于合同所违反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第17条第2款关于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第24条第2款关于合同出现效力瑕疵时的损害赔偿,第62条关于无法确定可得利益时的赔偿酌定,第63条...
武汉市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讲座 王利明教授深度解读合同编新篇章
王利明教授进行授课。通讯员供图“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保障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王利明教授结合具体条款、典型案事例,从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解释、交易习惯、代位权等25个方面解读了《民法典》合同编解释的相关法律条文及亮点。他指出,合同编通则的最大特色是以合同编来发挥债法总则...
王利明:与时代并进,与民法同行
“教师应当如春风春雨一般给予学生希望,鼓励他们发现自我、张扬个性、勇于追求,让青春在理想和知识的花圃里自由生长。”王利明极为重视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坚持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民法总则》《物权法》《债与合同法》等基础民法理论课程,并积极探索本硕博同堂授课、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堂建设。同时,他提出,...
王利明 | 法律界的一件大事: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
同时,双方同意前述免责、限制责任条款不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即您和某科技公司均认可前述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您不会以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为由而声称协议中条款非法或无效。”法院认定,该约定要求合同相对方承诺放弃以被告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合理...
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王利明为了更好配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域外制度和凝聚理论共识基础上,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解释》(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该解释具有本土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呈现出以下突出特点:一是探究立法原意。综合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价值补充等法律解释方...
会议回顾 | “民法典合同制度的理论与适用”研讨会在复旦大学成功...
王利明教授在致辞时指出,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与人民生活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制定工作开展的背景下,本次研讨会的开展恰当其时。复旦大学法学院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希望复旦大学法学院在各位优秀老师的带领下,继承优良传统,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专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民法典立足国情,回应中国现实需要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每个人的切身权利每时每刻都在受到民法的保护,民法典草案也在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回应互联网信息时代提出的新的权利保障需求。合同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21世纪》: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自由、平等交易,从宏观层面如何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意义?王利明:合同法是交易...
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新书发布
王利明是当代著名民法学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如果说第一代民法学家的心血集中体现在民法通则的起草过程中,那么以王利明教授为杰出代表的第二代民法学家,对于我国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起草以及民法典的编纂,均作出了令人赞叹的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在致辞中指出,以王利明...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民法典主体部分基本完备编纂条件成熟
王利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系《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人民大学版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