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当不得 利川一公司法人起诉“自家公司”只为卸任
“公司现法定代表人是我妻子,如果变更为我,需要第三人帮忙过渡。想请你帮忙挂个名,不用你承担任何责任。”2020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找到王某,让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帮助过渡。考虑到多年交情,加上不知道法人变更其实无需第三人过渡这一情况,王某答应下来,配合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数月后,王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其...
扬法明理 | 上任容易卸任难 “挂名”法人要谨慎
但当本人离职或辞职时,若公司股东不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经营异常面临法律风险,“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需承担征信受损、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等诸多风险。法官在此提醒,“挂名”法定代表人需谨慎,应当对其中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有所预判,切莫为了“面子”和眼前利益蒙蔽双眼。供稿:民二庭编辑...
“秋收行动”第八期愈战愈勇
到法院后,马某称自己只是培训公司的挂名法人,并非实际控制人,故不应当对本案承担相应付款责任。干警对他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但他仍旧拒绝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此,执行干警决定对他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并向他送达了拘留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看到法院的拘留文书,马某意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积极筹...
华联律所|新《公司法》对挂名法人涤除登记之诉的积极意义与疑问
在不少挂名法定代表人提起的公司登记事项涤除之诉案件中,挂名法代往往主张在公司只是挂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法定代表人,诉讼前已经向公司发函辞去董事职务及法定代表人,要求法院予以涤除相应登记事项。公司则以董事职务的辞任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系公司内部治理事项,需作出公司股东会决议方能变更为由进行抗辩。更有甚者,...
“挂名”法定代表人可否通过诉讼涤除工商登记?
兴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来看,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公司法人进行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同公司之间享有实质性的利益关联。首先,工商登记显示韦某某并非广西某某材料公司出资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次,韦某某任职期间未实际控制公司,且韦某某现已离职,离职后未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小案大治理 | 上任容易卸任难 “挂名”法人要谨慎
小案大治理|上任容易卸任难“挂名”法人要谨慎因为公司领导安排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非实际控制人却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采取限高措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案情简介黄先生于2018年进入某集团公司工作,2021年“挂名”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扬中某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后黄先生又被该集团公司调至...
上任容易卸任难,挂名法定代表人不能随便当|小案大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需要存在实质的关联性,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挂名法定代表人”是指实际上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仅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实践中,部分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经营不善时,为躲避法律责任,会以利诱或变相胁迫公司员工担任法定代表人,更有甚者选择缺乏法律...
上任容易卸任难, “挂名”法人要谨慎
扬子晚报网6月19日讯(通讯员杨海燕记者万凌云)因为公司领导安排,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非实际控制人。最终,却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采取限高措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6月19日,扬中法院介绍,黄先生于2018年进入某集团公司工作,2021年“挂名”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扬中某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黄先...
被“挂名”当上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如何救济呢?<总第2366期>
兴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面,从《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来看,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公司法人进行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同公司之间享有实质性的利益关联。首先,工商登记显示韦某某并非广西某某材料公司出资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次,韦某某任职期间未实际控制公司,且韦某某现已离职,离职后未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亦未再领取任何...
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再如,有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打算辞任,但公司却不同意,双方的纠纷往往也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或者,有些公司同意法定代表人辞任,但是在办理变更时,却发现变更材料依然要原法定代表人签署,但这个时候已经找不到原法定代表人了(如:辞任后去了别的城市工作等等),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