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债权人看过来!这样邮寄催收文书可中断诉讼时效
只要申请人确保邮寄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正确,收件人或其家属正常签收,申请人邮寄催收通知单能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相关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
...转让协议后,其对债务人作出的催收行为是否还具有中断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中,原债权人华融公司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发布债权转让与催收公告,对于债务人仍然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辛集化工公司关于华融公司发布催收公告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二)债权人是否在《担保法解释》规定的宽限期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是否应据此免...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95条裁判观点(2023年12月修订)
当事人起诉后未依法缴纳诉讼费,经催告仍不缴纳,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撤诉是当事人依其意思表示放弃因起诉而发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按照诉讼法上的“撤回的诉,视同未起诉”的诉讼规则,不发生起诉的效果,自然也就不产生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诉讼时效的客体来看,...
起诉还款错过诉讼时效,20万欠款能否追回?诉讼时效了解一下!
借款到期后,被告于2016年、2017年陆续归还部分借款,该还款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且原告于2019年两次从桂林前往被告居住地百色,2021年至2022年多次联系被告无果后电话联系了被告母亲。以上事实证明,原告阳某一直未放弃向阳小某主张归还借款,其主张权利的方式符合普通百姓常用的选择,故法院认定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届满的32条裁判规则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但当事人受让的债权在《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刊出前已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新的债权人是否能够因此公告而重新获得胜诉权?
每两年在省媒发布一次债权公告催收,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问:A资产公司在况某未改变家庭住址,仅在省级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诉讼的公告催收,这不属于一般债权公告催收中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形,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答: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
最高院:催收公告是否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裁判要旨:一般理解,公告催收、公告送达需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正常无法送达情形下才予以适用,但并非绝对,其中涉及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处置过程中对批量债权进行公告催收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种情形不以债务人下落不明为前提,而是针对银行批量不良债权剥离、处置的特殊情形作出的特殊安排。
【关注】最高法:报纸上刊登催收公告,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另一方面,《河源日报》属于当地较有影响的报纸,在《河源日报》上刊登催收公告的行为,具有足以使鸿达公司知悉国资公司主张权利的客观效果。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国资公司前述公告催收债权行为已经产生中断诉讼时效法律效力的意见,具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鸿达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最新!最高法案例:报纸上刊登催收公告,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另一方面,《河源日报》属于当地较有影响的报纸,在《河源日报》上刊登催收公告的行为,具有足以使鸿达公司知悉国资公司主张权利的客观效果。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国资公司前述公告催收债权行为已经产生中断诉讼时效法律效力的意见,具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鸿达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审判实务中关于诉讼时效的三个问题
在这里,须明确以下两点:(1)在诉讼时效期间因上述情况而进行的场合,一直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债权人也未再主张权利,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倘若债权人其后再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有权抗辩。债权人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受理,查明没有中断、中止、延长事由的,即使债务人没有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