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作废发票!8月22日起,发票必须这样作废,否则罚款比税多!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才可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二、增值税电...
注意啦!这五大类发票,即使开错了,也不能作废!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才可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二、增值税电...
大量作废发票,重罚1亿元!这些发票即使开错了,也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明确:公司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后,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错误的,可即时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有三: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要注意这些问题!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
严查作废发票!8月起,发票必须这样作废,否则罚款比税多!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才可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数电票可以异地开具吗?刚刚!税局明确答复!
不可以(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无论当月或者跨月均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2、能否申请由税务机关为我代开数电票?
作废清税证明!恢复税务登记!2024年,企业注销大改!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李某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号:H***)、李某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号:H***):你们均为***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7,已注销)注销前的股东。***贸易有限公司原取得的《清税证明》(***税一税企清〔2020〕32667号)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
【VIP办税每日答】日复一日的努力,终会迎来厚积薄发的一天!!!
3、问: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有没有时间限制?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
资质3.0监管时代来临!加大资质动态核查力度,注册人员纳入监管
换领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二)本市许可的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
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即日起,不予注销!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免征增值税,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就在免征额临界点浮动,每个季度都在季度27-30万之间,这样不想引起税局的注意都难。2、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或作废发票异常公司存在大量的作废发票或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时,出现作废发票现象,这些都会被税局秋后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