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动产虽设立了抵押,仍不能对抗符合3项条件的买受人
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动产抵押权设立后,虽然抵押权人具有某种对抗效力,但这种对抗效力并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一)法条原文《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二)...
买受人支付给法院的拍卖价款是否可理解为已包含转让方的过户税费
法院发布《竞买公告》,特别提示载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丙公司以最高价竞标并与法院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成交价款2.7亿元,拍卖标的过户所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由此而造成的无法过户与拍卖人无涉”。(《竞买公告》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下...
《人民司法》刊发省法院司法实务文章:未约定支付期限时买卖价款...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理,在买卖合同价款支付期限的确定上,不宜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随时履行规则。进而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的买受人价款支付时间,应视为出卖人行使价款请求权的起点。诉讼时效的制度功能在于通过权利功效减损和时效利益保护的双向维度,维护以交易安...
民法典担保新规:“价款超级优先权”优先于在先设立的其他抵押权
价款超级优先权规定在《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玉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同时,我们查阅《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五十七条,规定为“担保人在设立动产浮动抵押并办理...
每日学一“典”|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2013年3月19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和锦名苑”5幢1单元8层1-××号房屋,房屋总价款189062元,买受人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59062元,其余房款130000元向顺庆联社新建信用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被告应当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
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三)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
股权转让合同可否适用买卖合同分期支付条款的规定?
阅读提示:《民法典》第634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问题是,在股权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受让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股权转让款的五分之一时,转让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一并要求受让人支付全部价款?我们将通过一则法院...
生活中的民法典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认定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法典担保制度 | 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扩张
《物权法》第189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是动产浮动抵押中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体现。《民法典》第404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表明该规则适用范围从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