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没有欺瞒法院,何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一、虚假诉讼罪仅限于无中生有捏造根本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和纠纷,无诉权制造有诉权假象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和纠纷,行为人依法享有诉权,诉讼中若对具体的诉讼标的额、履行方式、法律关系主体等部分事实作夸大、虚构或者隐瞒等行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有罪的逻辑是崔某、宋某在徐某与...
高考志愿因信息泄露被篡改,班主任要担责吗?
这让我想到2001年发生的一起冒名顶替入学案件(即“齐玉苓案”)。此案在事发后引发了一系列影响,直到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冒名顶替罪,冒名顶替罪正式入刑,之后《教育法(2021年修正)》对第七十七条作出修订,严厉惩治冒名顶替入学的行为。在接下来的民事诉讼阶段,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诉求是什么?争取重点是...
检察机关推动解决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问题:解开“被结婚...
办理该案过程中,哈尔滨市检察院与该市民政局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协同推进办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进行婚姻登记类案;绥化市检察院对全市婚姻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推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这类案件中,受害人维权举证困难,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很难,提起行政诉讼时又因已过起诉期限无法进入实体审理。...
法治课|冒名顶替上大学触犯哪些罪名,被顶替的人生如何赔偿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对于受害者来说,往往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但想要证明冒名顶替者到底给自己造成多大范围的损失却并非易事。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陈春秀被顶替案同山东枣庄齐玉苓案十分相似。1990年,枣庄滕州八中的齐玉苓中考被山东济宁商校录取,但被同校同学陈晓琪冒名顶替。不同的是,齐...
瞒天过海子替父,火眼金睛识“骗局”
为维护民事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不受侵犯、弘扬诚实信用价值观,《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应当诚信维权,不得实施向委托代理人或人民法院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陈述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遭人冒名顶替三十年当事人发声 :将考虑对顶替者提起民事诉讼
#遭人冒名顶替三十年当事人发声#:将考虑对顶替者提起民事诉讼#朱丽春父亲否认曾出借女儿身份#9月20日,“朱丽春遭人冒名顶替三十年”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朱丽春报案后,警方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对顶替者解某某启动提请逮捕程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方在办案期限届满后作出撤案决定...
冒名顶替来诉讼 阻碍司法受惩处
冒名顶替来诉讼阻碍司法受惩处妻子不愿起诉怎么办?好办,我帮她找个律师不就行了?正好上次起诉时认识了一位律师...近日,开发区法庭以诉讼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并对魏某某冒用他人名义起诉,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正常秩序的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案情...
热评丨“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彻查真相捍卫高考公平
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被害人姓名权(也有人认为,盗用他人身份侵害的不止是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和受教育权。“齐玉苓案”中,受害人齐玉苓以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侵害要求赔偿。当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下称《批复》),...
高考冒名顶替者有大量黑数,应以诈骗定罪追究
《刑法修正案(十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关注高考冒名顶替问题,建议增加“冒名顶替入学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罪”“侵害公民受教育权罪”等相关罪名,将此类行为入刑,保障人民群众“前途的安全”。笔者完全赞成上述建议,但基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刑法修正案(十一)》即使增设新罪名也...
原创那些高考冒名顶替者,他们是如何瞒天过海的?
被顶替的确苟晶们不用怕,因为公理会站在你们这一边。当年山东省滕州八中的齐玉苓被同班同学陈晓琪顶替长达八年,最终齐玉苓知道真相后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2001年法院判决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的姓名权侵犯,赔偿齐玉苓总共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