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规来啦!
答:您已经累计缴费满15年,根据最新政策,您今年可以自愿选择要不要缴费。如果不再缴费,可以在7月份(达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年龄时)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待遇享受申请;如果选择缴费,可以在7月份(达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年龄)前进行缴费,这样就能在8月正常领取养老金,否则就要到实际缴费的次月才能领取。07...
青岛:“社保政策进校园”公益课为高校大学生入职护航
为进一步引导毕业生树立参保意识、维权意识,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组织业务骨干走进青岛市多所高校开设“社保政策进校园”公益课,为毕业生量身定制“毕”修社保课程,前置宣讲,预先服务,为毕业季赋能加码,助力广大学子走好就业创业的“职场第一步”。截至目前,累计开课10...
...青岛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济南职工养老保险费放开一次性补缴...
为此济南市社保中心提醒:国家对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有严格政策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的个人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是不能一次性补缴的。社会上流传的各类“个人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纯属谣言。济南市社保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可以补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费,超过法定退休...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2024年青岛市社保工作主抓六项任务
聚焦新增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农民工等群体,实施参保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精准扩面,推进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不断提高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率。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费流程,进一步提升参保便利度。坚持“政策找人”,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动态清零”,确保困难群体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巩固...
及时提醒,精准告知!青岛人社上线“社保相伴”业务提醒服务
参保企业和个人登录“青岛Ai人社”微信公众号并关注后,点击左下角的“我要……”、点击“消息订阅”,选择订阅方式并验证后,即可享受“随身秘书”般的贴心提醒服务。转变服务理念,构建“主动服务”新模式“社保相伴”业务提醒系统会在参保人登记、停保、漏缴、断保时,自动将定制化的个人社保信息提醒消息即时发送...
快去订阅!青岛“社保相伴”业务提醒服务上线啦
中国山东网·新感知7月11日讯为进一步优化社保信息查询服务,在为群众提供网上、掌上、窗口、就近等多元化查询渠道的基础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聚焦群众需求,转变服务理念,上线“社保相伴”业务提醒系统,实现对重要社保信息的及时提醒和精准告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广大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据悉,自7月1日上线试...
民生在线:青岛社保参保人数达855.2万人
5月28日下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王韶伟做客民生在线,围绕“优化社保服务,提升经办水平”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近年来,我市聚焦新增就业、农民工、新业态等重点群体,持续做好参保扩...
划重点!2024年青岛市社保工作主抓六项任务
半岛网4月12日讯(记者王禹涵)2024年,青岛市社保系统将持续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全年新增12万人以上目标,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聚焦“覆盖全民”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增效聚焦新增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农民工等群体,实施参保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精...
山东发布最新通知!事关养老保险
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
明起执行!山东发布最新通知
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