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伏电价新政落地 分布式补贴下调超五成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调整为...
第三方投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事宜
当地能源局同意用项目公司作为备案主体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但是,我们在与当地供电公司沟通过程中,当地供电公司认为以“项目公司”作为备案主体不能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须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以“冶金企业(用电主体)”作为备案主体,才能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公司花钱...
光伏业再遭暴击:“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也不让搞了?
冶金企业要求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于是投资公司准备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备案。当地能源局认可以“项目公司”为备案主体做余电上网。但问题来了,供电公司不认可,要求以“冶金企业”为主体来备案才行。以“项目公司”作为备案主体须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项目投资公司无奈,就来咨询国家能源局,当地...
不能“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第三条明确: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第七条明确: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
供电公司拒绝光伏项目公司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是否...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第三条明确: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第七条明确: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
国家发改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中新网3月18日电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全文如下: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规范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安徽合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散式风电经市发改核准通过后...
分散式风电项目分为两种:“全额上网”型分散式风电项目需属地发改部门初审后转报至市发改委复审,复审通过项目由市发改委转报至省能源局核准,核准通过后即可开工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型分散式风电项目需属地发改部门初审后转报至市发改委核准,核准通过后即可开工建设。
4月1日起施行!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第十五条,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按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监测统计,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有关数据资料,及时记录未收购电量(不含自发自用电量),必要时互相进行对照核实,并进行具体原因分析。第十六条,省级及以上电网企业应于每月8日前按对应级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上一月度可...
再创新低!西藏“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执行0.1元/千瓦时上网电价
太阳能发电实行上网分类标杆电价,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纳入或符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范围的,第I类集中式光伏电站执行0.10元/千瓦时,第I类分布式光伏电站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的执行0.10元/千瓦时,选择“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执行0.25元/千瓦时。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
可再生能源新规:保障性购买,而非全额收购!
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剧增,据统计,2023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过3万亿千瓦时;同时,随着技术的完善,逐步取消了补贴政策与其他国家兜底政策。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做了新规定:保障性收购电量而非全部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