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支持地方政府以合理价格收回企业闲置土地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对于收购已建成商品住房或者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市、县政府在批准收回时一并同意划拨土地,实行“收回—供应”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可以根据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为划拨土地。同时,政策明确,地方政府收回、收购土地应当量力而行,统筹考虑项目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来...
“有偿收回”解土地库存困局 期待“土储专项债”精准支持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在规定情形下,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过,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庞溟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本次新政支持地方收回、收购的存量土地,聚焦于“企业无力继续开发”和“流拍”,不属于此前实践中闲置期间累计一定期限后政府可无偿收...
企业土地被收回,补偿款免征土增税的条件竟如此之“高”?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产业...
法律和协议(即土地出让合同、产业项目监管协议)对产业用地收回作出明确约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认定为低效用地的实行分类处置,企业自愿退出申请收回和因规划调整等政策性原因需收回的,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金额,根据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原始购...
...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要规范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的内容,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后监管,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违规责任。
土地管理知识问答(45问)
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多条房地产重磅新政出炉!国务院这场吹风会实录文字来了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对于收购已建成商品住房或者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市、县政府在批准收回时一并同意划拨土地,实行“收回—供应”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可以根据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为划拨土地。同时,政策也对地方明确了要求,收回、收购土地应当量力而行,统筹考虑项目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超级利好!楼市最重磅政策来了!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对于收购已建成商品住房或者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市、县政府在批准收回时一并同意划拨土地,实行“收回——供应”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可以根据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为划拨土地。同时,政策也对地方明确了要求,收回、收购土地应当量力而行,统筹考虑项目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自然资源知识:常用土地知识
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拆迁安置的相关税务处理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土地收储的,被拆迁人应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基础上适用政策性搬迁税收政策;对于通过市场行为从原土地使用者手中购回土地使用权等非公共利益属性的政府收储行为,被拆迁人应当使用非政策性搬迁税收政策。对于政策性搬迁,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