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郑州开通存量住房组合贷业务
1.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比例和还款方式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确定,其中还款期限应保持一致。2.受理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时,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评估价的较低值认定房屋总价。3.存量住房组合贷款金额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之...
一觉睡醒,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10月起正式执行!
缴存职工所购房屋地址在郑州市市区,且原商贷银行已经与资金中心签订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直还”模式办理,该模式不需要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但需要原商贷银行同意配合设定房屋第二顺位抵押权,仅适用于签订协议的商业银行。三、哪些职工能选择商转公“先还后贷”缴存职工所...
10月8日起执行!郑州市新交易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来啦
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比例和还款方式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确定,其中还款期限应保持一致。2。受理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时,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评估价的较低值认定房屋总价。3。存量住房组合贷款金额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之...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迎大调整
省直缴存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已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简称“商业住房贷款”),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1.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屋产权明晰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
郑州10月8日起面向存量住房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此外,郑州公积金中心还规定,受理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时,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评估价的较低值认定房屋总价,所认定的房屋价值仅用于计算组合贷款金额,不用于指导买卖双方交易。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阶段性保证+房屋抵押”的担保方式,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商业银行有关要求提供担保。存量住房组合...
郑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采用“阶段性保证+房屋...
保障房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其他事项结合保障房来源渠道,对照新建商品房或存量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审批(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公积金中心应于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批复。保障房贷款采用“阶段性保证+房屋抵押”的担保模式,以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
最新!郑州住房公积金5月6日起开办“商转公贷款”业务
5.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6.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上述申请材料主要用于了解借款人、商业贷款、房屋状态和房屋性质等是否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其中,前四项申请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使用先还再贷方式的,在注销房屋原抵押登...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8日起面向存量住房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六)交易资金监管部门依据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向卖方结算交易资金(含带押过户时卖方的贷款本息)。四、贷款审批有关要求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比例和还款方式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确定,其中还款期限应保持一致。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郑州公积金 “商转公贷款”业务5月6日起开办,额度、期限如何确定?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已使用商业贷款在郑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地和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根据规定,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向商业贷款银行设定抵押外,未设定其他抵押...
5月6日起开办!郑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细则来了→
5.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6.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上述申请材料主要用于了解借款人、商业贷款、房屋状态和房屋性质等是否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其中,前四项申请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使用先还再贷方式的,在注销房屋原抵押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