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小喇叭】景区游玩不慎摔伤,谁担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女士进入景区游玩,景区应积极保障游客安全,但景区并不能证明其在事发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故其对余女士的损失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余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保障自身安全的义务,在经过河道石墩时,应预料到地面湿滑、容易摔倒的危险性,但其未尽到谨慎注意的安全义务,对事故发生亦有一定...
在景区滑倒摔伤景区需要承担责任吗?
个人:朱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明知下雨天在有较明显青苔的路面步行具有摔倒的风险时,未选择更为安全的路面行走,且穿着不具备一定防滑功能的皮鞋,对于摔倒具有一定的过错。综上,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考虑到事发景区属于室外景区,文化公司在事发路面设置了安全提醒标志,事发路段大部分面积路面无青苔的情况...
网红“野景点”伏牛山走红存隐患:男子游玩摔伤,消防紧急救援
但记者了解到,这是一个“野景区”,没有相关配套设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4月14日下午,就有一名男子在伏牛山游玩时滑倒受伤,最后由消防员救助下山。男子游玩网红景点不慎摔伤消防员绳索救援当天下午1时15分,南京消防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在网红景点伏牛山游玩时,不慎受伤,无法自行下山。接到报警后,消...
典亮生活丨景区游玩不慎摔伤,谁担责?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普法强基在行动】景区游玩不慎摔伤,谁担责?
出门游玩,开心重要,安全更重要,从自身安全出发,游客永远是第一责任人,因此在游玩过程中一定要遵守游客须知以及安全注意事项,更不要前往非规划地区,以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对景区来说应当完善景区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降低经营管...
【案件快报】在景区门外摔伤,要不要赔?
2023年8月15日,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红旗村居民柯某带孩子在景区大门口河道石墩上游玩时,不慎摔倒,导致柯某膝盖关节处受伤入院治疗,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8000余元,事故发生后,柯某要求景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而后因赔偿问题与景区运营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
【以案说法】景区游玩摔伤,谁来担责?
本案中,杨女士购买了夹金山文旅公司经营管理的达瓦更扎景区门票,到景区旅游,与夹金山文旅公司之间建立了旅游合同关系,事发当天在景区游客数量特别多又突降大雪路面积雪湿滑情况下,景区经营者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防止危险发生,对杨女士摔倒受伤,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杨女士的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
儿童景区游玩不慎摔伤,临清交警紧急护送就医
5月1日是下午18时许,城区一中队执勤交警郑文斌、周超在东宛园景区执行假期安保任务时,一名外地游客慌慌张张跑来求助:孩子在景区内玩滑梯时造成右侧胳膊摔伤急需救治。景区距离医院路途较远,节日期间路上车多人多,加上求助群众人生地不熟。两名交警二话不说立即把受伤的孩子及家人扶到警车上,一路打开警报、...
湖南张家界:游客景区游玩不慎摔伤 “旅游医生”背下山紧急送医
人民网长沙5月5日电5月3日,因雨天路滑,一名上海游客在湖南省张家界天门山景区游玩时不慎摔倒骨折。正在该景区巡线的旅游医生从数百个台阶上方安全将其背下山,并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当天下午四点左右,来自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的旅游医生志愿者团队在天门洞999级阶梯巡逻时,发现一名年轻女游客被同伴搀扶靠于阶梯...
老人乘坐观光车摔伤 旅行社和景区谁负责?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这个旅游公司安排的老年团去参与旅游的活动,那他应当是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对老年团进行特别的安全提示或者是保障。但是旅游公司的团队负责人并没有。经鉴定原告属于十级伤残黄女士认为,由于景区和旅行社的过错,导致自己摔伤。经诊断,黄女士左侧股骨颈骨折、髋关节活动障碍。术后虽经过一年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