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5月3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宝坻]劳监改字[2024]第027号)的要求进行清偿,近日,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宝坻﹞劳监罚字﹝2024﹞第011号显示——企业名称: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3870562...
如遇拖欠工资怎么办?这些案例提供参考
2024年1月4日致电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寻求工会的帮助,此时劳动报酬已被拖欠8个月。调处过程阿坝州总工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与李某某取得联系,询问详情,并与驾驶员郭某取得联系,核实情况。经了解,李某某在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若尔盖县向东村的工地干了20几天的活。包工头蒋某某认为李某某只工作了20几天,不...
瓣瓣同心|京津冀人社协同搭起四梁八柱
“三地劳动者可以通过手机端随时随地提交欠薪线索,三地监察部门会对欠薪线索处理情况全程监督,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句话概括就是,投诉一键即达,维权快速响应。”现场“一卡通”应用场景将在京津冀持续拓展点击“借书”按钮、插入社保卡、输入密码、将图书放在感应区上,显示屏上立即显示出借书成功的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一处处长米晓峰表示,近年来,天津市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天津法网,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天津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指派周期,做到应...
天津市劳动部门开通新的举报电话 有纠纷快投诉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今年是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及时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自2月16日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在和平区西康路2号的市劳动保障局服务厅设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举报投诉,同时开通新的举报投诉电话:23331069(原27111830举报投诉电话停止使用...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今日受理举报投诉
天津北方网讯为配合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关负责人将于7月29日9:00至11:00,通过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12333,专门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www.e993.com)2024年9月26日。(记者...
《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引领构建...
央广网天津12月2日消息(记者贾立梁)12月1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保障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明年起施行 立法引领构建和谐劳动...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的群众性监督,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12月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平等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和...
天津市劳动监察部门敦促补缴养老保险
本报讯(通讯员勇则玉武占来)本市劳动监察部门正在开展的劳动年检登记工作,既敦促用人单位“亡羊补牢”,又较好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从河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5月初,已有28户用人单位补签了劳动合同693份,补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达到50473元。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 来津务工5注意
春节过后许多农民来津打工,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上当受骗,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农民工就业维权要注意五个方面。提示一:享有十项基本权利根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进城务工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