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停业风波:银发经济热,专家称多部门应合力监管
“问题的确出在养老机构管理条例规定老人入住要备案,却没有写明不备案的规制手段,但不等于民政部门可以不管。”郑子殷认为,在事件发生后,民政部门应当通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是通过公示的形式,广而告之,以免消费者中招。“养老机构未备案,的确给监管部门带来一定的监管难度,但不是逃避监管职责的理由和挡箭牌。”卢琼...
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意见
《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为...
民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
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4〕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民政部等5部门发文: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为深入...
强化慈善行业监管 护航慈善事业发展——《慈善法》修订评述
新《慈善法》规定民政局主管全国慈善工作,新增表述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是区域内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增强了监督管理的明确性。新《慈善法》第108条至118条规定的逐条修订不断强调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旧法表述为“民政部门”)是慈善组织、慈善募捐监管的第一责任单位。
济宁市民政局来邹城检查调研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
10月31日,济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磊、社会事务科科长朱金镯一行来我市检查调研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试点工作推进情况(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局党组成员、分管负责人张正陪同调研。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市殡仪馆张庄车间、北宿镇东沙社区、南屯医院悼念厅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揭榜挂帅”试点工作过程中...
推进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在行动
唐晓林:浙江省建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随即,各地、各部门纷纷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也...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永生:创建智慧平台 破解养老...
綦江区通过“智慧平台”构建起多层级、立体式监管网络,推动形成民政部门依法监管、养老机构充分自律、工作人员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级指挥中心、养老机构监管站、服务人员手机端三级监管网络。指挥中心负责发布通知公告、开展月度检查、实时监控、指挥调度,必要时进行预警督办、规则维护、倒查追责。养老机构负责人落实...
七部门联合发文 部署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
采用预收费方式的,养老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预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并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送。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报送,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民政部门报送。省级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当地养老服务费最长预收周期和押金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以及《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