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朱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1...
北京冠衡(长春)律所“践行枫桥经验、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讨会在...
10月20日,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践行枫桥经验法律服务创新案例产品新闻发布会”暨“践行枫桥经验、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讨会与“文生律师大讲堂”2024年第12讲(总第80讲)在长春成功举办。此次活动旨在深入交流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沿理念与实践经验,共同探索构建和谐社会的创新路径与智慧策略。会议现场...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莹、姜潜生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卓越法律服务,筑梦法治未来
吉大律所总部位于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处的虹湾国际大厦,其前身可追溯至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吉林大学法律系分所。历经90年代的改制与多年稳健发展,现已晋升为市属AAA信用等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已在日本、海南、长春新区、吉林通化等地开设分所,拥有专家委员会及民商事、刑事、法律援助等十个业务部门,业务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王哲、孙小鹏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律师:袁丽萍、姚春玲(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会议由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袁丽萍、姚春玲二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
中国商业20年跃迁与创变 引领新商业文明 ——暨《商学院》创刊20...
刘光超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0:20-10:23中企出海东盟专辑白皮书发布10:23-10:40东盟专辑白皮书核心观点发布&宣布中亚中东专辑开启季为民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经营报社社长、总编辑,《商学院》总编辑10:40-12:00...
上市公司股东离婚,是“天价分手费”还是“绕道减持”?
最后,虽然离婚可以使股东在股权变动时不受法律关于转让比例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双方在减持股份时也不受限制了。以长春高新为例,金磊将7.42%股份分割至前妻名下后,虽然其自身不再是占股5%以上的大股东,但其前妻仍要受到相关规定对大股东减持的限制。事实上证监会此前也已经针对“离婚减持”现象作出回应,明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莹、薛磊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高主任、李副主任、齐副主任被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聘为校外合作导师
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曾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优秀律师”、“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律师”、吉林省优秀志愿者、“吉林好人”、“战疫勇士”、长春市司法行政系统“百先培树工程”标兵、“长春司法行政好榜样”等荣誉称号。李文革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物业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