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鱼塘游泳溺水身亡谁担责?法院这样判
人民网重庆6月17日电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依法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鱼塘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存在过错,应在过错范围内对溺水死亡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3年7月的...
废弃鱼塘游泳溺亡 管理者是否担责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鱼塘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存在过错,应在过错范围内对溺水死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查明,2023年7月的一天下午,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金银...
少年暑期鱼塘游泳溺水身亡 法院:管理者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需担责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依法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鱼塘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提醒,存在过错,应在过错范围内对溺水死亡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游新闻记者徐勤)...
以案释法┃在废弃鱼塘溺亡,管理者是否担责?/夫妻矛盾引发挥刃相向...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鱼塘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存在过错,应在过错范围内对溺水死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查明,2023年7月的一天下午,一名13岁少年徐某在居住地...
东湖评论:别让“废弃鱼塘”成为“暑期溺水”高危场所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鱼塘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存在过错,应在过错范围内对溺水死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建湖县供电公司积极宣传防范“线下垂钓”
并将新发现的安全隐患的位置、所处线路电压等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等逐一登记造册,按照“一患一档”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到位(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据统计,截至10月13日晚,该公司共清理、校正以及清除警示牌周围杂草、树木等100多处,新增禁钓警示牌40多块。同时,该公司还在集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过有线电视字幕滚动播出电力...
南昌高新区:多措并举“防溺水” 守牢暑期“安全线”
利用小喇叭、led显示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动员妇联、关工委等社会力量入校入户开展宣传活动,此外按照“四个一”要求,在辖域内池塘、河道等易发溺水的地方固定设置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对各沟、河、塘周边警示牌、警示标语缺失的及时进行补救,共设立标牌33处,并放置救生圈、救生绳、竹竿,确保辖区...
【以案释法】废弃鱼塘游泳溺亡 管理者是否担责
此外,在案涉鱼塘未改造完成即被叫停的情况下,鱼塘管理者应及时采取填平措施,消除所创设的安全隐患,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免发生行人掉落、游泳溺水等事故。本案被告罗某挖深鱼塘创设安全隐患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在鱼塘闲置废弃后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本...
小学生鱼塘游泳溺水身亡 法院:管理者未尽注意义务需担责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小学生暑期鱼塘溺水身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依法认定鱼塘的经营者、管理者未采取在鱼塘周围设置围栏、警示标语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鱼塘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存在过错,应在过错范围内对该起溺水死亡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建议通过安排人员值守或不定期巡查、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举措,加强对所辖土地的看护、监管;二是加大对土地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保护土地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及时对遭受破坏的土地进行复耕复种。开展全面排查,是否仍有类似情况,加大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作联动力度,开展对砂坑联合复耕复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