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精神病患者醉驾无牌车,致2人轻伤,被判刑
因此,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呢?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能够根据这种认识而自觉地选择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从...
退休干警醉驾致路人死亡被刑拘 检察院:绝不护短
返回途中,在东顺路上将横穿道路的行人刘某撞倒身亡。高坪检察院介绍,根据本院车辆管理相关规定,罗某某没按规定停车、用车,属公车私用。醉酒驾车:退休干警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发当晚,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对罗某某留置审查。抽血检测表明,罗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22.7mg/100ml,属醉酒驾驶。罗某某是什么身份呢?据高...
男子醉驾致1死1伤混在人群围观让妻“顶包”,一审被判二年
息烽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舒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于肇事后逃逸。鉴于被告人舒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舒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已签字具结,可从宽处理;事发后被告人舒某某赔...
工商局干部醉驾撞死人 为何能免予刑责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15年)。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在该案中,被告人毛志尧不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存在醉驾、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下,即使他存在自首、取得谅解等情形,也不应该被免除...
【以案说法】镇平县法院:公职人员醉驾 真“刑”!
彭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彭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以上判决。彭某同时还面临着政纪处理。法官提醒生命诚可贵,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记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要养成酒后不驾车的良好习惯,对自己、...
男子醉驾致人死亡8年后再次醉驾 专家: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具有从重...
男子醉驾致人死亡8年后再次醉驾专家: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具有从重处罚情节,醉驾,禁驾,彭新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罪
男子醉驾致人死亡 获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何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导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上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广东男子醉驾致2死3伤案第二次庭审:病历显示被告人有酒精依赖...
焦点一: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次庭审,龙岗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裴仕彬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在庭上表示,公诉人仍认为本案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而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姚某明确实有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情节,但综合本案的各种情节,以及在案的证据,姚某明对本案事故的发生的主观心态...
1人醉驾致人死亡,上海崇明区公开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杨胜东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1月18日晚,杨胜东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撞及行人,致他人当场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杨胜东负事故全部责任。2023年8月,杨胜东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2023年11月,杨胜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4年醉驾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的17类职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若父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被判处刑罚,对子女考普通大学不会产生影响,但对于报考军警院校及未来报考公务员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政治审查环节,很可能会导致子女的政审不能通过。以报考军队院校来说,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需参加政治考核,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