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人民法院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
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发挥“反面教材”的教育作用。10月16日上午,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庆市迎江区教育体育局原党委委员、安庆市人民路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肖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8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审理。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公诉机关出示证据,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
党员领导干部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案 主犯从犯如何认定
姚呈佳: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并不意味着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立受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第七条,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受贿行为收受的行贿数额,特定关系人应承担共同受贿责任;而特定关系人没有参与的...
【扫黑除恶】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知识小手册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
湖北武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
湖北武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为充分发挥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12月6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察张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特邀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100余名党...
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醉驾行为应如何适用条规和确定处分档次
为严格规范、依纪依法办理党员、公职人员醉驾案件,结合工作实践,我们对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醉驾行为如何适用条规和确定处分档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初步研究意见,供工作中参考。一是因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按照判决、...
严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 将监督触角向村居延伸 推动基层小微...
二是此罪彼罪的互涉性,有的被调查人实施了多个受贿行为,有可能既涉嫌受贿罪,又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要注意判断其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是否属于从事公务,进而做出准确认定;三是刑民问题的交织性,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有的企业因股份结构复杂或者管理不规范,出现企业间的投资、货款与个人资金...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透视违规持股的纪法罪问题
贾轶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股票买卖和其他证券投资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刑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规范证券交易行为的规定,如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格遵守200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深度关注丨揭开违规投资入股“面纱”———要闻——中央纪委国家...
方卫国被开除党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杨荣华称,查处违规投资入股问题,关键要查清:一是股权代持人与领导干部的关系,通过查清股权代持人实际工作从业、相关资金流转、有关协议材料等,明确是否存在代持关系;二是领导干部与所涉公司及相关负责...
庭审直击|武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
为充分发挥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12月6日,武穴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察张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特邀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1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
一周检察热点(7月20日—7月26日)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福州(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铁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福州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