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一男子私设猎夹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获刑!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夹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一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郭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主动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据此判处被告人郭某...
男子捕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判刑、罚款!
岳麓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龚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并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国家保护“三有”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综合该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
祁连县公安局央隆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供稿:央隆派出所编...
男子安装钢丝绳猎捕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已被警方刑拘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
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湖北保康一对馋嘴的叔侄被刑拘
经民警抽样送检,查获的毛冠鹿、中华斑羚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疑似猪獾的野生动物,属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德、何某成已被保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民警带嫌疑人指认捕猎的野生动物民警带嫌疑人指认安装捕兽夹位置“非法狩猎,法律...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鸢坠落路边 三亚警民联合救助
原标题: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鸢坠落路边三亚警民联合救助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1日消息(记者张宏波通讯员林黎思黄恒)4月1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第四支队获悉,三亚市公安局红沙海岸派出所民警联合辖区群众于日前在吉阳区红沙滨海大道救助一只因捕猎食物被海水弄湿羽毛丧失飞行能力坠落路边的鹰类——黑...
二级保护动物也有人敢卖!男子非法捕捞野生多鳞白甲鱼被抓
华龙网讯(记者余志斌)“喂,110吗?这里有人售卖野生‘鱄鱼’(学名:多鳞白甲鱼)你们快点来看看...”近日,重庆市城口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菜市场售卖野生多鳞白甲鱼(被收录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为二级保护动物)。经警方核实,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多次使用单片刺网在城口县禁捕水域从事非法捕捞...
【案件快报】非法狩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真“刑”!
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自食苦果……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宁陕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罗某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依法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8800元。罗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抓捕“国二”保护动物20只 男子获刑六年一个月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苏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苏某某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限期支付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395000元。
陕西凤县一男子捕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被公诉
凤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活体)林麝一只,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现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