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和财务组成贪腐“搭子” 8年套取国家资金121万余元“均分...
公司经理和财务组成贪腐“搭子”8年套取国家资金121万余元“均分”给职工00:512024年10月1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曝光了理塘县仓央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德青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案。德青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县国有企业负责人,最终却沦为靠粮吃粮的“粮耗子”,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德...
雁过拔毛浙江龙泉6村官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被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升、郑某俊等6人在协助政府管理、审核国有项目资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国家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郑某青、郑某乙伙同被告人郑某升等人虚报冒领国家资金,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法院结合各被告人实施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四部门宣布:放高利贷正式入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符合立案标准。目前高利贷盛行,而实际生...
...以妻子嫂子等名义入股“分红”80余万,想方设法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张小勇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贪污罪、受贿罪。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法院判例:套取公款设“小金库”用于公司业务,是否构成贪污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套取的公款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个人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贪污罪。例如,如果某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姚志斗律师:挪用资金罪无罪案例分析及解读
根据司法解释,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一人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本罪主体,但对股东本人的挪用行为不宜认定为本罪。
伙同他人套取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贵州一村委会原主任...
法院认为,陈某华作为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利用其协助政府管理扶贫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16次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共计5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退缴部分赃款、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从宽处罚。判决后,陈某华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虚开发票套取国有资产罪
虚开发票套取国有资产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具体来说:一、触犯了哪些法律?1.《刑法》第205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刑法》第274条-关于诈骗罪3.《刑法》第382条-关于贪污罪二、主要违法手段...
以案明纪释法 | 套取国有控股公司资产如何认定犯罪数额
第四种意见认为,孙某构成贪污罪。理由与第二种意见相同。但A公司系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占股60%,在认定孙某贪污数额时应按照国有资本比例进行核算,即20万元×60%=12万元。意见分析笔者赞成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孙某以工程存在增量为名套取20万元行为本质上属于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湖北一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养卡”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套现行为。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养卡”套现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张某在经营商贸行期间私下经营代还信用卡业务,帮助他人偿还信用卡的透支资金后,再利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将信用卡内额度刷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