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第三,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二行为人共捕捞了19.78公斤的鱼,在数量上达不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至于捕捞鱼的品种和价值,以及非法捕捞的次数我们不得而知,若行为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会面临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的...
【普法强基在行动】电鱼炸鱼一时爽 判刑赔偿双责担——芒市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原标题:《普法强基在行动电鱼炸鱼一时爽判刑赔偿双责担——芒市法院审理本辖区第一例非法电鱼犯罪案件》...
今日说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江边村民撒网捕捞1尾鲤鱼自用的性质
当地司法人员认为韦某的使用的网是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据此,韦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3项以下情形的体系解释需要根据1、2项确定,重量和价值是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客观标准。其原因是:“非法捕捞”包括3以下的情形,本罪没有所谓的“抽象的危险犯”。“非法捕捞1尾鲤鱼案”的裁判结果而言,从法律角...
罗翔:用泥鳅钓鱼构成犯罪吗?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入罪标准。《刑法》就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要情节严重,那何谓“情节严重”呢?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情况:一种是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
一村四人电鱼网鱼:可“刑”,不可行!
答:刑事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问在禁渔区、禁渔期电鱼,但是没有渔获物,是否是犯罪行为?答: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是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电鱼、...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法律规定
3.在禁捕区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捕捞的;4.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二)依法严惩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或者其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价值二...
检察长讲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的难点及建议
罪与非罪的理解问题及建议司法实践中,对于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的认定,司法机关的意见较为统一,均认为这类行为类似于行为犯,即只要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实施了电鱼、毒鱼、炸鱼的行为,即使没有捕捞到渔获物,也可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但...
《江河之上》——护江河安澜 守司法正义
是否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获利多少无关,只要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方式进行捕捞即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Q那么什么是禁渔期?禁渔期又是什么时候?A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捕捞活动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每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
以案释法 | 非法捕捞不可取,贪图小利吃大亏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的难点及建议
罪与非罪的理解问题及建议司法实践中,对于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的认定,司法机关的意见较为统一,均认为这类行为类似于行为犯,即只要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实施了电鱼、毒鱼、炸鱼的行为,即使没有捕捞到渔获物,也可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