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被教官体罚的14岁女孩离世,教官应构成什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教官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但实施了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然而,由于本案已造成女孩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遭教官体罚进ICU的14岁女孩离世:涉事教官有没有可能被判死刑?
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要求行为人具有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该行为与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在前述案件中,若教官对女孩的拖拽等行为导致女孩脑部受创,进而女孩由于脑部受创而死亡,那么就符合本罪在客观构成要件上的要求。另外,要构成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失。所谓过失,指的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
今日法律问答·故意伤害罪:教师用塑料三角尺砸伤女生构成何罪
根据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述行为是履行职责,据此,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构成何罪名则要根据教师的编制决定。例如,民办...
教师体罚学生,一动手你就输了!
体罚学生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虐待被看护的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虐童罪”。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体罚造成学生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对“女教师被举报出轨16岁学生!”事件的法律分析
强制猥亵罪,被侵害的对象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但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行为要求侵害人对受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等手段;具体到本案,受害人是男学生,而且根据目前已知信息,男生是自愿的,女教师未对男学生实施暴力或胁迫,所以不构成强制猥亵罪。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儿童年龄的规定,根据《...
学法超市_江门市司法局
十、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1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第二条本法所称未...
涉未成年人主要法律法规汇编(部分)
十、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1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未...
伪造血衣造谣老师体罚学生,广州一家长犯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新京报讯(记者苏季)今年5月,一则“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教师涉嫌体罚学生致其吐血”的帖子在微博引发关注,后警方证实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11月...
广州一妈妈恶意伪造血衣栽赃教师体罚案宣判:犯寻衅滋事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刘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重庆老师体罚致学生自杀案 被告一审被判侮辱罪
被告人汪宗惠的行为不仅贬损了丁婷的人格尊严和名誉,而且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事制裁。鉴于被告人汪宗惠是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实施的侮辱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不深,庭审中有一定悔罪表现,且丁婷跳楼自杀确系多因一果,加之被告人汪宗惠又具备缓刑的管教条件,可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