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多一度丨俩男子猎捕44只壁虎被抓,这些“三有”动物不能捉!
第八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猎捕、收购、运输、...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虽然非法采砂人员没有到案,但在案证据证明涉案船主、中介人员等明知采砂人员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海域使用权证,仍与非法采砂人员串通,商定购砂数量和价格后,前往收购、运输、非法倒卖牟利,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其中,提起犯意、负责组织的船主和参与程度高、获利多的股东均应认定为主犯;仅负...
【潍法案例】非法盗采河沙 破坏环境领刑
上诉人张某身为村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提议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后组织实施非法采沙行为,上诉人张某甲、张某乙身为村委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受张某安排参与非法采沙行为,对上述三人的行为均应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
偷采河砂1250吨!万安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矿案
被告人肖某、彭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普法小课堂矿产资源是不...
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开采矿石:三名盗采者的罪恶之路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情节严重这一档量刑上,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属于重法。另,本案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该罪将无法覆盖本案被告人违法进入核心区、破坏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引发矿区地质灾害、...
谁敢拦我的采砂船? 村民疯狂采沙控制近2000米淮河沿线
“被告人李久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淮滨县谷堆乡境内以实施非法采沙为中心,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有着较明显的‘恶势力’的特征(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针对辩护人辩解的本案不属恶势力的问题,公诉人进行详细答辩。
两高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
两高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盗挖河砂可判非法采矿罪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彭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五类情形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其中包括...
实务派|环境资源犯罪(非法采矿)相关梳理
二、对于非法采砂行为,《矿产资源犯罪解释》第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
大咖说丨周光权:非法采矿罪的关键问题
实务中,有个别判决对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不予定罪。例如,有的判决书认为,县水务局于2017年8月30日对瞿卫冬等人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的采砂行为仅作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未吊销其采砂许可证,因此,瞿卫冬、薛胜宝、詹卫和超期开采的部分不构成非法采矿罪,仅对其超越采矿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