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转移网络赌博资金行为应如何定罪?
第一种观点认为,网络赌博资金属于犯罪所得,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网络赌博资金不属于犯罪所得,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当前,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借助“两卡”等支付结算手段实施的犯罪,主要集中于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赌...
【以案普法】直播间“砸蛋”可以赚钱?当心,涉嫌赌博!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
程序员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一):在境外开发赌博网站的定罪标准
1、中国公民在境外国家开发赌博网站、为博彩提供技术支持,是违法的,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在境外做博彩程序员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境外做博彩程序员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赌博输了钱以胁迫方式索回赌资定罪为何却五花八门?
5、如果强行索债过程中手段过激,造成了被害人的人身伤害或一定期限的自由,则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非法拘禁罪,应依法予以处罚。而根据《审理抢劫和抢夺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之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
宽严相济 精准打击——聚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跨境赌博及其关联...
获取非法利益是涉赌黑社会性质犯罪由弱到强的经济基础,人民法院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赌博犯罪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还注重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并依法作出处理,实行“打财断血”,有效打击黑恶犯罪。犯罪嫌疑人胡某鑫(已死亡)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之一。2008年以来,孙某程(已另案判刑)、胡某鑫等...
利用“房卡模式”棋牌游戏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 | 游戏合规周报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沁阳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3日作出(2023)豫0882刑初123号刑事判决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线上赌球,是“体彩”还是赌博?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辽宁鞍山:犯赌博罪,张某获刑2年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被告人盛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接收赌博违法所得等直接帮助,应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在共同犯罪中,上诉人张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原审被告人盛某某起辅助、次要作用,系从犯。原判认定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9月...
代理为赌博网站发展玩家下线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主犯还是从犯?
网络赌博不同于线下,短时间内的资金量可以累加的很高,可以轻松突破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刑期5年起步。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若当事人存在为赌博网站发展玩家,收取佣金、服务费等的,争取认定为从犯,具有重要意义。但发展玩家、下线的行为是应当认定为主犯还是从犯?目...
胡佳祺|掩隐罪与帮信罪区分视角下新型跑分行为的刑法规制
1.上游赌博资金性质对定罪的影响不明对于跑分人员明知且转移上游电信诈骗所得资金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如今已不存在争议。然而,倘若行为人实施的是针对上游赌博犯罪资金进行的跑分活动,在司法定性上则产生了“同案不同判”现象。例如,被告人罗某伙同他人招募人员,利用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为赌博等非法平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