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
《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非法采砂行为的定性处理和入罪标准;三是矿产资源犯罪所涉及的从重处罚、单位犯罪、共同犯罪、术语界定、价值认定等实体问题和违法所得、犯罪工具的处理及专门性问题鉴定等程序问题。《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
法·视界|偷梁换柱?三男子非法采矿被判刑
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任何个人未经允许私自开采,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本案中,三名被告人以为浑水摸鱼就可以瞒天过海,有所谓的“关系”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但在法律面前,任何的所谓关系都将黯然失色,最终的结果不会与法律的规定有...
非法采矿近2万吨,判刑、赔偿、道歉!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非法采矿罪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内蒙古多家民企成冤大头,政府盖章支持采矿后被定“非法采矿”
而对矿山企业在实际使用爆炸物时是否违反爆破一体化要求,未能规范操作爆炸物,应当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宜以刑事手段评价。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对包头市东鑫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姜杰等人定罪处罚不当,应当予以纠正。”因此,2023年10月31日,内蒙古高院改判:姜杰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范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办理
《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按照《解释》,五类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二是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
...等:借疏浚作业之机盗采江砂又出具来源证明外运销售的行为如何...
最后,将盗采江砂行为认定为非法采矿罪符合通行做法。最高检、中国海警局2023年发布的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之米某某等8人非法采矿案的要旨指出,行为人取得疏浚工程许可,以航道清淤疏浚为名,在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出售疏浚物海砂牟利为目的抽采海砂,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采矿罪定罪...
矿业律师车林睿:非法采矿罪vs.破坏性采矿罪,有何区别?
针对采纳合理开采方法的非法采矿罪和采纳破坏性开采方法的非法采矿罪,由于两者的主观有意、法益侵害程度、社会危害性是不同的,前者明显较轻,建议司法机关定罪量刑时予以考量。破坏性采矿罪一般是针对合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范畴内而言的,但破坏性采矿方法也可以使用在非法采矿(无证采矿)过程中。
依法不认定为犯罪或者不按犯罪处理的26种情形
第七条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聚焦矿产安全 推进矿业法治建设
“司法实践中,虽有司法解释,但对非法采矿行为理解和把握不一,存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规定无法办理或者无须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将没有社会危害性或社会危害性较小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认定为非法采矿罪,将自然资源主管机关不认为是非法采矿的行为定罪追责,各地同案不同判现象也较多,执法尺度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