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章泽天被网络造谣,是否构成名誉权侵犯
在本次事件中,散布谣言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性。造谣者通过捏造事实,恶意抹黑刘强东章泽天夫妇,意图损害他们的名誉。这种恶意行为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2.谣言的内容具有虚假性谣言的虚假性是构成名誉权侵犯的关键。在本次事件中,关于章泽天女士加入“光明会”等言论纯属子虚乌有,与事实不符。这种虚假信息导致...
被网上造谣诽谤,该如何保护名誉权
诽谤是侵害名誉权的另一种典型方式,即以语言、文字等方式散布虚假的陈述,导致权利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比如造谣、传谣,这些都属于诽谤行为。当然,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或不应知道某个表述是虚假的,即便无意中传播了虚假陈述,那么不属于诽谤。上述案件中,两名嫌疑人通过虚构聊天记录并在网上传播的方式造谣女子出轨,这属于典...
【网警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造谣需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
诋毁造谣诽谤前夫 ——法官提示:侵犯他人名誉权之举不可为
法官说法: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侵犯名誉权必将受到法律惩罚,每一位网民应谨言慎行,切不可为逞一时之快,泄一时之愤发表不当言论。法官提示,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在平台表达自我的话语权,但须牢记...
陈剑导演诉《新京报社》侵犯名誉权
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媒体负有的义务是更正和删除,该作为义务不履行,拒不更正道歉或者删除的,构成不作为的侵害名誉权行为,媒体也要承担侵权责任。规定这一条文的必要性在于,媒体的更正道歉义务原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传播法》应当规定的内容,然而我国没有制定这样的法律,故只能...
通过网络发布侮辱、诋毁他人的言论,可能涉及侵犯他人名誉权,要担责!
我国《宪法》《民法典》均对名誉权的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形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www.e993.com)2024年10月31日。日常生活中,在公众场合辱骂他人,轻则引起名誉权纠纷,重则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因此,遇到纠纷应当心平气和沟通协商,理性解决问题,“网络”...
永永普法│网络上造谣不特定用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具有现实指向性网名进行贬损与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等行为具有同质性,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广大网民应当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
警方回应涂磊报案 坚决打击造谣者,维护名誉权
警方回应涂磊报案坚决打击造谣者,维护名誉权5月17日,网络上出现一段关于主持人涂某个人生活的争议视频,迅速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对此,涂磊本人当天下午通过视频形式作出了直接回应,坚决否认相关指控,并强调维护个人名誉的重要性,配文:“拒绝造谣,人人有责!”他在视频里展示了自己的报案回执,表达了将通过法律途径...
商家网上回怼消费者 法院判决侵犯名誉权
此后,杨女士在自己的各种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消息和视频称,被民宿骚扰、侮辱、造谣、谩骂,要求民宿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不实言论,在公共平台向她道歉,并进行赔偿。2022年9月,杨女士将民宿经营方诉至法院,并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民宿公司于社交网络平台就侵犯杨女士隐私权、名誉权一事向杨女士发表道歉公告;请求判令民宿...
杭州业主在群里互怼被“曝光”,状告业委会侵犯名誉权!法院判业委...
法院认为,业委会在案涉文章最后决议部分,加入原告“多次传播不实信息,恶意辱骂其他业主”则已超出文章主旨,且缺乏事实依据,故认定案涉文章的上述内容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法院判决:被告业主委员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业主热心群、官方业主群就侵犯原告名誉权一事,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