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又行窃 十年旧案得告破
公安机关迅速将罗某通知到案,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5月1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批准逮捕罗某。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由于罗某多次犯罪,十年前的盗窃犯罪仍处于追诉期内,应当予以追究,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具有社会危险性,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7月2日,点军区检察院依法对...
【以案释法】缓刑期间任意妄为撤缓!收监!
近日,左权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撤销社区矫正对象缓刑案,依法裁定撤销原刑事判决书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部分,对张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基本案情2023年9月28日,本院以张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本院在向罪犯张某送达社区矫正告知书和接收社区矫正...
以案说法 | 缓刑≠自由,且“刑”且珍惜!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什么情况下应当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入库参考案例解读:撤销缓刑情形中犯新罪与发现漏罪并存的处理规则
对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情形,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据此,刑法规定的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漏罪。具体而言,对于发现漏罪的情形,刑法明确限定发现的时间为缓刑考验期限内,故而在缓刑考验期...
【刑有说法】缓刑=不坐牢?不按规定也收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并非如部分人理解的变相释放。其实缓刑是给罪犯一个悔罪改造、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是一种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除了要遵纪守法外,还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有违抗或违反,“分分钟”撤销缓刑,收监...
河南:对公职人员性侵未成年原则上不再缓刑假释
会议要求,对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卖儿童犯罪的成年犯罪分子,尤其要严惩(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国家公职人员、教师等性侵害犯罪行为,对此类案件判处缓刑要特别慎重,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减刑上也要从严把握,原则上不适用假释。郑州晚报记者鲁燕实习生李钟鸣■答记者问
...赵春华涉枪案二审宣判 天津一中院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答: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非法持有枪支犯罪,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就构成犯罪,非法持有5支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判决是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的。二审庭审期间,赵春华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有比较清晰的认识,表现出比较好...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 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河南法制报》(2024年08月22日第14版)本报信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李雅婷)2023年12月,廖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本应在缓刑期间改过自新的他,却未珍惜机会。今年1月,廖某某重蹈覆辙。在某...
向未成年人售毒不适用缓刑!广东高院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向未成年人售毒不适用缓刑!广东高院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从严惩处组织多人制毒犯罪,严厉打击贩卖大宗毒品、利用短视频出售毒品电子烟、以快递方式贩卖管制药品,以及依法惩治因吸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体现了广东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以案普法|缓刑期内教人诈骗,也是犯罪!
张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且被传授人谭某某、邓某某等人实施诈骗作案多起,邓某某被传授诈骗方法时未满18周岁,张某某的犯罪情节严重。最终,建安区人民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5年零3个月,并撤销之前的缓刑,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检察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