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类犯罪“盯”上大学生,已有多人被判刑
短短一个月时间,5人用20张银行卡为上游犯罪分子走账超3000万元,并分别拿到报酬。记者18日从广东省高院获悉,最终,涉案五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又是一年开学季,小飞回到了熟悉的校园。这次,他不再是坐在台下的学生,而是站在讲台上,讲述着一年前的亲身经历,“大家要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6名在校大学生涉案被抓!
8月7日,专案组分别在多地警方配合下集中收网,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图片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经审讯,这6名犯罪嫌疑人都为在校大学生,其中以陈某为首的5人系朋友关系,他们偶然间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兼职”信息,在明知这份“兼职”是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伙同萧某形成了从虚假信息发布到实施敲诈...
花钱就能上大学?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40600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彭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及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其退赔受害人赵某经济损失40600元。...
网民冒充某大学原教授发虚假《致歉函》,抓!
经查,张某为博取关注,将个人抖音账号昵称修改为“贵元-王”,冒充涉嫌违法的某大学原教授王某某发布虚假《致歉函》,并将王某某照片设置为抖音头像、书写伪造“王某某”签名对外发布,相关话题阅读量高达数千万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到案后,张某对编造谣言寻衅滋事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
“挣快钱”!大学生走上电诈犯罪之路
近日,崇州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基本案情2023年6月,本是大学生的王某因厌学,隐瞒父母自行辍学。为了赚钱,王某跟随高中同学刘某架设“手机口”(将两手机放在一起同时联系上游电诈分子和被害人,以此绕开监管实现电诈分子与被害人通话的犯罪手法),帮助电诈分子拨打...
6名在校大学生冒充明星实施敲诈被抓【三分钟新闻早知道】
犯罪团伙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引流发布假冒明星私人社交账号,待受害者添加好友后,冒充律师、警方等,以涉嫌侵犯隐私为由对未成年人受害者进行敲诈勒索(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警方抓获陈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大学生。目前陈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国新闻网)...
很多大学生中招!为赚3000元银行卡借给同学用 涉嫌犯罪!
黎智鹏律师:小李的行为被检察院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一,同学小卢、小彭告知小李借用他的银行卡转移所谓的“网络赌博资金”,但实际上是转移电信诈骗所得。
大学生向诈骗团伙泄露个人信息参与诈骗有什么后果? | 校园反诈
大学生为诈骗团伙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诈骗活动可能触犯以下法律条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冒充某大学教授王某某发布虚假《致歉函》张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冒充某大学教授王某某发布虚假《致歉函》张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虚假,致歉函,犯罪行为,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长沙一男子冒充女大学生骗钱,获刑4年9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肖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