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车站安检口“顺手牵包”,是侵占还是盗窃?
根据《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可见侵占罪是数额犯、情节犯。如果是捡到别人遗失的价值几元、几十元的一件东西,将其占为己有,由于数额不大,是侵占行为,但不至于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而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即使财物价值...
以案说法 | 网吧桌上“捡”手机,盗窃还是侵占?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赵某的行为属于盗窃还是侵占。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按照赵某最初的说法,他“捡”到了一部手机,应该构成侵占罪。但是,根据案件事实,刘某在上网时将手机放在桌子上,虽然手机靠近赵某所坐的位置,但刘某对手机没...
河南三门峡货车事故 散落调味品 路人拿走算不算盗窃?法律解答
因此,路人拿走调味品的行为,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有意将调味品据为己有,而不是为了保管或返还给货车司机或货主,那么就构成了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出租车上“捡”手机? 检察机关:涉嫌盗窃
检察官表示:偷拿、捡拾其他乘客遗留在出租车上的手机等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该行为构成盗窃罪。乘客在出租车上“捡”手机2023年8月27日15时许,井某在兰州中心门口乘坐薛某国驾驶的出租车前往兰州西站。途中,在司机不知情的情况下,井某将前一位乘客薛某遗失在车内的一部手机拿走。...
凌晨喝酒后,男子价值上万元手机丢失,出租司机和乘客都推卸责任
侵占罪的意思是,违反国家的规定,占有别人的东西,而且东西的价值比较大,或者有其他的严重的情况。比如,你偷了别人的电脑,或者你拿了别人的钱不还,而且电脑或者钱的价值超过一万元,你就犯了侵占罪。在这个案例里,如果拿走手机的人故意占有李先生的手机,或者转卖或者毁掉手机,而手机的价值超过一万元,那么他...
网约车上“捡”手机并拒绝归还 警方:涉嫌盗窃
此时,后来上车的乘客,作为暂时占有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发现手机并偷偷拿走,侵害了暂时占有关系,系盗窃行为(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与此种情形类似的如在宾馆、网吧等有管理者的特定场所内,捡拾他人财物并据为己有,都属于盗窃行为。此外,法律还规定,盗窃罪的构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其相关行为构成盗窃罪...
时刻漫说法 | 捡到野生手机不还,到底“刑不刑”?
还有一位,坐出租车时偷偷拿走了上位乘客掉落的手机,同样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肯定有人提问:捡到手机不还,不应该是“非法侵占”吗?其实,简单的“捡手机”三个字背后,法律知识有点深。男子捡手机不还,被判两次盗窃罪后无罪释放先说一起拾遗不还构成“非法侵占”的经典案例。
以案释法 | 到底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看看法院怎么说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一段时间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
快递员借分拣之机将快递内物品据为己有,该如何定性?
综上,笔者认为,无论是快递的分拣还是配送,快递员仅有接收及收取自己配送范围内快递的职权;对于自己派送范围之外的快递,若分拣时已着手据为己有应为盗窃,若配送时才着手据为己有即为职务侵占。(作者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兼职调研员)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方式也包括窃取、骗取...
202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出租车上乘客遗落物品于出租车上,下一位乘客取而得之,不归还,则构成盗窃罪,下一位乘客破坏的是出租车司机对物品的占有状态,如若,出租车司机发现并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则构成侵占罪。开放场所,甲将贵重物品遗落在公交车上,甲下车走了,乙取之,则乙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综上,占有转化发生的条件,场所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