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竟然构成诈骗罪?合肥刑事律师解读借贷式诈骗
本案中,罗某就主张他和被害人之间有借款的口头约定,还有支付本息的行为,虽然最终还不起借款,但其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并非诈骗。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在具体案件中应如何判断?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
说法|前男友借钱不还能否构成诈骗罪
赵律师认为,在没有弄清楚陈女士前男友不还款的原因时,公安机关很难以诈骗罪立案。赵律师表示,诈骗犯罪和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二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因此很多地方法院以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其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款项的来源合法与否。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易于实...
【以案释法】“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借款型”诈骗罪的...
以案释法“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导读:在司法实务中,“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就可以推定其在借钱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
虚构事实“借款”不还 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十三年六个月
并不是所有借钱不还的行为都会构成诈骗罪,借款人在借款时无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思,以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依法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42岁女子同时和6名男子交往诈骗15万,谈恋爱借钱不还算不算诈骗
谈恋爱借钱不还算不算诈骗谈恋爱借钱不还不属于诈骗,这只能算是普通的借贷行为,属民事纠纷;除非对方为了骗取资金,隐瞒事实真相,而且骗取的金额较大(一般指高于3000元),属于诈骗罪(www.e993.com)2024年10月28日。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譬如,恋爱期间以投资、资金周转等为...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案情2012年9月,罗某结识了李某。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罗某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
【以案释法】“借钱不还”型诈骗罪如何认定?与民间借贷有何区别?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要旨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案情...
以案释法 | 借钱的人注意:“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很多地方将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主观方面无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的款项来源是否合法或者非法。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有易于实践,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