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因此很多地方法院以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其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款项的来源合法与否。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易于实...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被告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为名,而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间借贷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借贷式诈骗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应如何区分?一是行为人的意图。诈骗人主观上...
“借钱不还”竟然构成诈骗罪?合肥刑事律师解读借贷式诈骗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
【禹你说法】小心!有一种“借钱不还”叫诈骗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
焕廷说法 |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案情2012年9月,罗某结识了李某。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罗某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
借钱不还的借贷型诈骗案件,有无罪空间吗?律师如何开展?
那么这种情形就很大可能会被认定行为人对借款是“不想还”的挥霍行为,因为这个不属于投入生产经营(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但是,这也不是一概而论的。比如在陈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件中,陈某某就是将借款用于赌博。陈某某在借款时出具了借条并注明特定的资金周转的用途,但是借款后就用于赌博的非法活动,也没有如期还款。再审的法院(案号:(...
小心!有一种“借钱不还”叫诈骗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
“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很多地方将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主观方面无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的款项来源是否合法或者非法。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有易于实践,但...
网贷逾期是不是属于刑法?探讨其在法律中的定位与适用性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违约都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我国刑法的归还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通过诈骗手,使他人转移财产的表现。要构成合同诈骗罪,除了借贷人不存在准时还款外,还必须具备主观上故意实诈骗表现的情况。也就是说,假如借款人不存在准时还款是由于经济能力困难,而非故意欺骗,那么就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注意:“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因此很多地方法院以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其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款项的来源合法与否。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易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