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克,同他人共谋,侵占单位应得利润!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同他人共谋,侵占单位应得利润;权力观异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剥夺或侵占?解析他人抢走自己手中财物的定性问题
侵占则是指非法侵犯他人财物权益,将其占为己有。在这个案例中,行为人通过抢夺手段剥夺了被害人手机的占有权。因此,可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剥夺,而非侵占。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案例中行为人的行为并非纯粹的抢劫行为,因为其主要目的是夺取财物而非伤害人身安全。此外,行为人并没有长时间占有财物,而是立即逃离现场。
收受财物!侵占资产……河北多人被通报!
2024年7月,张林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二、承德市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刘福龙为他人在承揽项目、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2016年6月至2023年1月,刘福龙利用担任承德市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处、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
侵占公私财物和占用公物行为的认定
侵占公私财物主要有4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二是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即购买商品时以明显低于同类同等商品当时当地正常市场价格付款的行为;三是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即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后所支付的费用,明显低于实际发生的应当支付的...
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诈骗他人财产 一社区工作人员被数罪并罚
社区工作人员借职务之便,侵吞村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并谎称能代办挂靠社保、代缴补缴社保费用,诈骗他人钱财,终获刑罚。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被告人林某犯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诈骗他人财产
社区工作人员借职务之便,侵吞村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并谎称能代办挂靠社保、代缴补缴社保费用,诈骗他人钱财,终获刑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被告人林某犯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以案释法|澄城孟会来案究竟属于职务侵占还是他人之间债务往来?
作为公诉机关,澄城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孟会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担任公司技术总经理期间,利用采购设备的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10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何区分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
濮阳市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赵某犯有盗窃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赵某利用职务之便配制钥匙,但却在他人值班之时实施盗窃,其窃取钱财时并没有利用其掌管、管理财物的职务之便,因此,赵某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征...
【普法专栏】捡到手机不归还?小心构成侵占罪
你捡到过手机吗?如果捡到手机等遗失物,记得物归原主,不然可能涉嫌侵占罪。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3年夏天,孙某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丢失一部价值7225元的品牌手机。孙某多次拨打电话和视频,均无人接听,遂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很快确定骑电动车路过的王某拾得了孙某丢失的手...
捡到财物将其扔掉是否违法?两起相似警情结局却大不相同
捡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或者将其扔掉涉嫌违法犯罪律师张志飞表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